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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期满五年星级饭店复评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02 生效日期: 2007-07-02
发布部门: 浙江省旅游局
发布文号: 浙旅管理[2007]90号

各市旅游局(委)、义乌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有关饭店五年制复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今年的星级饭店复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评定期满五年的饭店时间范围确定为: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评定的星级饭店。五星级饭店参加国家星评委的复评。经统计,全省有125家列入今年复评范围。去年因装修改造等原因未参加复评的饭店也将列入今年复评范围。
   二、各级星评委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以及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开展复评工作。按照评定权限与后续管理权限相对应的原则进行,即一、二星级饭店由各县(市、区)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复评,三星级由各地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复评,省星评委组织四星级饭店的复评,并负责对全省复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巡查、协调等。
   三、各地应积极完善星级复评制度。要尽快建立从复评的申报到复评后告知等完整的星级复评的体系。其基本步骤:
   1、各市饭店星评委向本地各到期的星级饭店发放《评定期满五年星级饭店复评申请表》(附后),告知复评依据、方法及时间等。
   2、饭店填写复评申请表格后,向当地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申报,并根据星评要求开展对照自查。
   3、根据饭店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复评,并告知复评结果。复评结果主要分为:“通过”,“限期整改后通过”或“不予通过”。对于限期整改以及不予通过的饭店,应加强整改,并以适当的方式在社会公布。
   4、各市饭店星评委向省饭店星评委上报复评饭店的汇总情况。
   四、复评以暗访、明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渐推行暗访巡查的做法。暗访巡查以《星级饭店访查规范》为依据,以神秘消费者的形式进行全面访查,以访查报告的方式向饭店反馈访查情况。
   明查须对星级饭店的必备条件、选择项目、必备分数以及软件内容进行重新评定和打分。检查组须将各饭店《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报告书》中饭店的基本数据及评分数据输入“浙江省星级饭店管理网”,并在网上填写《星级饭店复评登记表》。
   五、今年星级复评工作应把握的重点
   1、饭店星级的必备条件、必备分数以及选择项目是否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2、对客服务质量是否稳定,相关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并有不断修订和完善。
   3、服务产品是否具有应有的满意度。
   4、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问题,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对客服务的各个环节。
   5、对外承包经营的服务项目及部门,其服务质量、卫生状况以及设备维护保养状况等是否存在与星级标准不符的现象。
   6、评星以后,针对宾客需求和经营发展需要,饭店经营与管理是否有所创新。
   星级复评是星级饭店行业管理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今年是全省饭店业贯彻实施“品质管理年”活动的第一年,主题就是“以品质提升管理,以品质促进效益”。希望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把复评工作与“品质管理年”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今年期满五年饭店复评工作,积极引导饭店业更好地提升管理与服务品质,全面促进我省饭店业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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