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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29 生效日期: 2004-07-29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4]15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问题,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我省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川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刘文豪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松岩省经贸委主任 
  成员:刘炎省经贸委副主任 
  宋闽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群心省发改委副主任 
  陈青文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依标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邹学栋省建设厅副厅长 
  刘子维省水利厅副厅长 
  郑更新省环保局副局长 
  连开光省国税局副局长 
  林琼省地税局副局长 
  许新生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在省经贸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刘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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