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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建设厅关于组团参加“上海市建设工程新技术应用讲座与观摩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3 生效日期: 2001-07-23
发布部门: 青海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青建科[2001]194号
青海省建设厅文件
  青建科(2001)194号
  各州、地、市建设局、西宁市房地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建设技术创新大会的精神,促进“十五”期间我省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增强行业各单位“科技兴业”、“技术创新”的意识,促进我省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的科技进步,加强全省建设行业“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省建设厅将组团参加由建设部负责召开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新技术应用讲座与观摩会”。请各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西宁市房地产管理局接到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地区各有关单位参会代表的报名工作,并将参会人员回执(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民族、电话)于8月10日前报省建设厅科技处,以便统一安排。
  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5号(810001)
  青海省建设厅科技处
  联系人:渭兆军  李宏毅
  联系电话:0971—6145947
  传真:0971—6155176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抄送:本厅厅长、各副厅长、总工程师、科技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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