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办好粮食购销合同公证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2月23日至25日,国务院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全国粮食产销政策发布及定货会”。此次会议主要是发布粮食产销政策,同时,组织粮食产区与销区直接见面定货,并由双方签订《省间粮食购销.....
- 发布时间:93-02-28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单位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公证问题的复函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公证管理处:近接一些地方公证处询问有关单位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政策性规定,以便办证时掌握。据了解,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92年9月11日、9月19日以建总发字(1992ぉ第167号、第171.....
- 发布时间:93-02-26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司法部、建设部转发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司法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范围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公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ぉ、房地产管理局、司法厅(局ぉ: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统一、有序管理,上海市房产管理局和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范围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公证、登记.....
- 发布时间:93-02-21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办理演唱经历公证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公管处,文化厅(局ぉ文化市场管理处: 近来,我国公民为出国或其他缘由申办从事演唱工作的公证书。经研究认为可以为其办理演唱经历公证。具体程序和方式是:申请人向公证处提供县市.....
- 发布时间:93-02-15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为赴日人员发生父母办理同意送养公证应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复函
-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你处京司公(1993ぉ4号《关于为赴日人员的生父母办理送养声明公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和收养继子女,被收养人可不受不满十四周岁.....
- 发布时间:93-02-12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公证员协会审批权下放省级司法厅(局)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简化审批程序,经研究,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公证员协会不再报司法部审批,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审查同意后,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发布时间:93-02-05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关于辖区管理及仲裁检验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你庭法经(1992)199号函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处罚管辖权问题,我部下发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暂行)》中已有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时,若.....
- 发布时间:93-01-11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可以办理恢复收养关系公证的复函
- 上海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你处沪司公管发字(1992ぉ第45号《关于恢复收养关系可否申办公证的请示》收悉。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对于自幼收养的养子女,由养父母抚养成年后,因某种原因与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但又.....
- 发布时间:93-01-10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
- 第一条为规范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保证办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借款合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制订本 细则。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2)条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第.....
- 发布时间:92-12-30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齐齐哈尔市房产纠纷仲裁办法
- 第一条为保护房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产管理正常秩序,及时处理房产纠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属各区范围内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的房产纠纷。第三条市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
- 发布时间:92-12-18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要求查核我公证书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 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粤司公字(1992ぉ258号《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要求查核我公证书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最近,一些外国驻华使领馆直接给公证处去函,要求查核我公证书事宜增多。根据司法部公证律师司、.....
- 发布时间:92-11-26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公证书认证事的函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公证管理处:根据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旅行社总社签证代办处转告,现将有关公证书认证事通知如下: 一、发往韩国使用的公证书需附英译文。 二、凡经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送菲律宾驻华使.....
- 发布时间:92-11-15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办理劳改警察学校学历公证的复函
- 山西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 你处10月22日请示函收悉。关于可否为出国自费留学人员办理劳改警察学校学历公证事,经商部劳改局认为,公证处可予办理。当事人应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共出国自费留学的证明及毕业证书等。.....
- 发布时间:92-11-10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关于修改《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发展和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需要,现决定,对1989年3月30日发布的《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号ぉ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第一项删去;.....
- 发布时间:92-10-23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
- 司法部关于加强三级律师三级公证员晋职培训工作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我部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自1989年建立以来,有计划地开展了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的培训工作,迄今已举办了六期18个班次的综合性晋职培训班,结业学员2654名,.....
- 发布时间:92-10-19 状态:有效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