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4号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经司法部审核,准予以下三家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内地代表处。名单如下:
1.范纪罗江(FAIRBAIRN CATLEY LOW & KONGぉ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江焯开(BILLY CHURK HOIKONGぉ。
2.易周(CHARLTONSぉ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周怡青(CHARLTON JULIA FRANCESぉ;代表:赖伟舜(LAI WAI SHUN,VINCENTぉ、曹尔容(CHO YEEYUNG,MONAぉ。
3.罗拔臣(ROBERTSONSぉ律师事务所驻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李伟民(MAURICE WAI WAN LEEぉ;代表:黄启豪(STEPHEN WONG KAI HO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