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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商学院宝德英华美学院业余制英语课程班收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15 生效日期: 1999-12-15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费(1999)979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核定天津商学院宝德英华美学院英语课程收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1999)97号)收悉。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1998)65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该校业余制英语课程班课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4.70元。
  接此文件后,请通知该校到我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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