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连霍国道主干线永登(徐家磨)至古浪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14 生效日期: 2011-12-14
发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函[2011]174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设立连霍国道主干线永登(徐家磨)至古浪高速公路收费站点的请示》(甘交发〔2011〕115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有关规定,上述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要求,收费站点选址合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永登(徐家磨)至古浪高速公路全线设置9处收费站,分别为:在k6+142处设置龙泉寺匝道收费站,在k32+535处设置满城匝道收费站,在k46+720处设置中堡匝道收费站,在k54+057处设置屯沟湾匝道收费站,在k65+077处设置华藏寺匝道收费站,在k73+800处设置华藏寺临时主线收费站,在k100+045处设置安门匝道收费站,在k136+873处设置古丰匝道收费站,在k144+649处设置古浪匝道收费站。

  二、你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站的设计、建设等工作,从严控制开支,确保工程质量。收费站启用时,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告相关项目及内容,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降低费用,加大还贷力度。收费人员要做到文明收费,规范服务。

  三、收费标准、收费年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