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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03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宣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宣办发〔2009〕16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3日
 
关于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组字(2009)10号)精神,现就我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保证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依法按规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和居民群众在社区事务中当家做主的能力,积极推进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居民服务、群众拥护的人选进社区“两委”班子,为加强社区建设、更好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区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社区换届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扩大基层民主,增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要广泛听取党员和居民的意见,保证党员和居民群众能真实表达自己意愿,及时了解选举情况,努力提高参选率。
  3、依法按规办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以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切实做到依法按规办事。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按章依法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和对象范围
  全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从2009年7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换届选举顺序,一般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社区居委会的办法进行。此次换届选举的对象范围为城市社区和县城城关镇所辖社区。2008年以来已换届的社区,到2012年进行换届选举,其他社区全部纳入此次统一换届选举。

  三、方法步骤
  (一)社区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党员推荐、居民群众推荐、党内民主选举),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社区开展“两推直选”(党员推荐、居民群众推荐、党员大会直接选举)试点工作。具体分为6个阶段:
  1、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并结合多种形式,宣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公布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动员广大党员和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这项工作。
  2、述职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上届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先由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工作,然后由党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3、民主推荐。在街道(城关镇)党(工)委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组织党员和居民群众代表,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中民主推荐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初步候选人,重点是社区党组织书记初步候选人。要通过民主推荐,把年富力强、文化素质高、能带头奉献和带领党员为居民群众服务、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党员民主推荐可以结合总结评议上届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
  4、审核考察。街道(城关镇)党(工)委对民主推荐的过程进行审查,对民主推荐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原则上以推荐票多少为序,取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街道(城关镇)党(工)委要组织力量,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5、民主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考察确定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后,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出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社区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召开党员大会确有困难的社区,经县市区委批准,也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6、结果报批。换届选举结果报街道(城关镇)党(工)委审批后,进行张榜公布。
  (二)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社区居委会选举方式可采取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具体分为3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包括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组织选举阶段。主要包括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推选居民小组长、选举社区居民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竞选演讲、正式投票选举和公布选举结果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选举原则上实行差额选举。
  3、总结验收阶段。主要包括工作交接、整理归档、统计汇总、组织验收、上岗培训等。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社区“两委”换届基本情况。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尤其要注意对基层选举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各地要注意解决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等有关问题,确保选举健康顺利进行。
  (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分析会和交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统一换届选举的意见建议,尤其要了解掌握不同类型社区党员、居民群众的意愿,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开展社区居委会直选试点工作。
  (三)明确社区“两委”班子选配要求。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好配强社区领导班子。社区“两委”成员职数由县市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提倡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居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民委员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由一人担任的,社区党组织要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社区“两委”成员至少要有一名女同志,并适当提高社区“两委”班子正职女干部的比例。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当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事务。县市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社区“两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并积极争取当地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要加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逐级派出工作指导组,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党员和居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尤其对调整、撤并的社区要加大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帮结派、徇私舞弊、诬陷他人、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街道(城关镇)要明确专人负责社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做到立档规范、保管有力、制度健全,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基本情况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各县市区要对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9月5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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