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吉政办明电[2006]29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王珉省长在省政府2006年第一次省长办公会上提出,要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吉林省人代会通过的《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报告》中提出的制定服务型政府建设规划的要求,经2006年第一次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编制《吉林省2006年-2010年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根据规划涉及到的内容,将编制工作分解为若干分课题,由省直相关厅局分头起草,省政府办公厅统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吉林省2006年-2010年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秘书长刘润璞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吴佩军、王云岫担任,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玉珩、苏衡,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副主任张学华和财政、监察、人事、编制、法制等相关部门及发展研究中心、省行政学院、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领导组成。
请以上部门和单位确定1名领导进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参加3月中旬由省政府秘书长组织召开的协调落实会,由《吉林省2006年-2010年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向相关单位落实分课题调研任务。
二、省政府办公厅成立起草规划文件的工作组,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王云岫担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吴玉珩、苏衡及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副主任张学华担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张荣兴、赵东明、蒋茂、李晶波、潘维有及各分课题组组长。
省直各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各分课题的起草工作。请各部门确定1名分课题组组长人选进入规划起草工作组。
三、将规划的编制内容分解为10个分课题:
(一)转变政府治理理念、树立科学行政观;(由有关高校承担)
(二)近5年中,政府职能转变预期;(由省编办承担)
(三)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素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承担)
(四)强化行政效能与政风建设;(由省监察厅承担)
(五)规范政府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由省政府法制办承担)
(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由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承担)
(七)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承担)
(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由省财政厅承担)
(九)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建设;(由省人事厅承担)
(十)责任政府建设路径;(由省政府办公厅行政学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研究)
就课题的设置与安排情况,如觉不妥,请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以便完善。意见建议请在3月15日前送省政府办公厅行政学会办公室。联系人:喻晓才电话:8904295。
四、请各部门于3月30日前将本部门各类规划中与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内容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室,联系人:蒋茂,电话:8906541。
二○○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