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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供暖矛盾协调排查降低供热投诉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0 生效日期: 2008-11-20
发布部门: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供热管理部门:
  11月15日进入正常供暖期以来,全市供热形势总体平稳。各级供热管理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我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供热矛盾协调排查工作力度,有关供热单位顾全大局,实现了今冬供暖良好的开局。但由于近期气温下降明显,部分地区供热质量投诉骤增。为确保市委、市政府今冬供热保障要求得以落实,现就近一时期加强供暖矛盾协调排查,降低供热投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供热管理部门要贯彻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加大供暖矛盾协调排查工作力度。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梳理本地区当前供暖的主要问题,研究落实解决对策。对需提交中央、部队和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供暖问题开列清单上报。
  二、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要把尽快进入供热稳定期,降低供热质量投诉,巩固良好的供热形势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
  供热管理部门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是排查本地区未供暖的“死角”;二是协助供热单位清缴采暖欠费;三是关注并解决供热质量投诉;四是配合组织做好对低保户,破产、困难企业人员实施供暖救助工作;五是落实情况通报和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供热情况收集、反馈网络。
  各供热单位的工作重点是,一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供暖指数做好供暖保障;二是按规定做好用户室温检测工作;三是及时处理供热质量投诉并及时反馈、上报;四是对采暖费欠费问题,积极通过法律手段追缴。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继续努力,加强督促检查,实现供暖投诉的明显下降。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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