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村[2003]21号
蚌埠市建委、黄山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二○○三年一月二日建村建函[2003]第002号文的批复,建设部同意我厅推荐上报的黄山市黟县宏村镇、蚌埠市固镇县王庄镇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特专文通知你们,并就做好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部批准黄山市黟县宏村镇、蚌埠市固镇县王庄镇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对我省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我们要继续深化对小城镇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从农村发展、农村繁荣、农村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抓好小城镇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揽小城镇建设工作全局,认真实施“小城镇,大战略”。
二、黄山市黟县宏村镇、蚌埠市固镇县王庄镇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既要有光荣感,更要有责任感。增强发展意识,积极抓好小城镇建设工作,重点深化和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提高小城镇建设综合服务功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你们要按照《建设部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意见》,指导好这两个镇编制试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积极推动小城镇建设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试点工作,使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早见成效。
四、为了在小城镇建设中把政府的有效组织和公众的自觉参与相结合,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小城镇建设方针政策。可举行简朴的挂牌仪式。我厅分别委托你们主持这两个镇的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的挂牌仪式。具体事宜请与我厅村镇处联系。
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