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7]244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各区(县)、城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乌昌经济一体化和“城市北扩、东延西进”的发展战略,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共同努力,为提高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从现在起大干50天,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责任到人,真抓实干,再接再厉,以良好的城市环境迎接第十六届乌洽会、“十·一”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对所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重点是卫生死角、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进行集中整治,尤其是对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各宾馆(招待所)和酒店、火车站、飞机场等重点地段和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整治。市、区两级环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道路的清扫保洁、公厕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市执法局配合,进一步清理整治“乱占、乱停、乱画、乱贴、乱搭、乱挂、乱抛、乱倒”现象,严格规范摆摊设点和早、夜市管理。
三、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乌鲁木齐市夜景亮化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做好全市夜景亮化工作。乌洽会、国庆节等节日期间有亮化设施的标志性建筑物、沿街建筑物及夜景亮化设施必须按规定开启,并延长开启时间。市执法局要依据该《办法》的规定,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四、市交通局负责,对公交车、中巴车、出租车的车容车貌和重点地段的货运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文明服务,严厉打击压站、抢站、拒载等违法行为。
五、市林业局牵头,对全市所有的公园进行一次全面的设施安全和卫生检查,消除隐患,清除卫生死角。尤其是对人民广场、街头开放性绿地进行彻底的整治,给国内外宾客和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休闲环境。
六、市建委负责,加强市政道路建设管理,严格按施工规程科学文明安全施工,便民利民不扰民,保质保量保安全,又好又快完成好市政道路建设;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设置遮挡,屏蔽作业,建筑材料要有序堆放,预留施工便道,方便人、车通行。
七、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管理,落实措施,责任到人,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漏洞,有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
八、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解决和处理好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服务质量、客运出租等群众反映强烈、集中投拆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避免激化矛盾。
九、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任务落实、工作做实、问题抓实、实现目标倒计时的原则,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重点大干50天,切实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水、电、气、暖等的安全稳定供应,做好各项环境保障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十、由市创建办牵头,组织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