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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和谐口岸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02 生效日期: 2007-04-02
发布部门: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日政发[2007]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口岸环境,促进港口跨越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建设文明和谐口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文明和谐口岸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深入实施“港口立市”战略,组织口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安全、高效的口岸环境。
  2.工作目标。一是文明执法,充分展示日照口岸良好形象;二是优质服务,不断提升日照口岸综合竞争力;三是团结和谐,共同推动港口经济跨越发展。在此基础上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努力争创国家一流口岸。
  二、强化文明执法,充分展示日照口岸良好形象
  3.转变执法理念。各口岸行政执法单位要把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提高行政效能和为民服务上,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做到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融洽友爱、廉洁高效。要正确处理好执法把关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既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执法、清廉执法,又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热情周到、协调有序、高效服务的执法环境,真正形成“携手把好国门、共筑廉政防线,联手优化服务、共塑文明形象”的浓厚氛围。
  4.推动文明执法。一是加大执法事项的公开力度。口岸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项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责任追究等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向社会公开,特别对容易滋生腐败的行政权力以及涉及权力运用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二是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和对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建立投诉登记处理统计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诉必查、违者必究”。对一年内两次受到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执法人员,责成所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日照口岸综合竞争力
  5.抓重点环节,确保通关顺畅便捷。一是查验监管环节。口岸查验单位要按照《1965年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2005年修正案)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以口岸“管得住、通得快”为着眼点,着力在“通”字上下功夫。凡部门职责内该办的事,要速办“快通”;工作运转不畅需要协调时,要及时“沟通”;企业面临困难和矛盾时,要积极“疏通”;对有利于发展的事,要努力“促通”。继续推行“5+2”服务、“多点报关、口岸验放”、“勤务改革”、“海运直通”、“信誉管理”、“电子执法”等创新模式,做到在服务中实现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努力为旅客和货主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二是港口装卸环节。各港口装卸企业要深入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不断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机械设备技术改造与升级,提高作业能力和装卸效率,压缩船舶在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船舶、货物滞港;进一步加强与铁路、公路等运输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快货物周转;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生产无事故。
  三是代理服务环节。要加强代理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杜绝无序竞争、劣质服务等不良行为,建立竞争有序、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代理市场。要建立完善报关报检差错登记备案制度,实行标准管理,对差错率超过标准的报关报检员由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船货代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6.建设日照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加快电子口岸建设。要尽快开工建设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将口岸通关所涉及的海事、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口岸、港航、港口、航运、代理、金融等机构的对外窗口和相关企业的业务实行集中办理,更好地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充分发挥“一站式”通关、企业聚集经营、电子口岸、社会监督等功能,使通关流程更简便,通关速度更快捷,通关费用更节省。
  7.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着力创建服务品牌。要完善服务窗口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口岸服务窗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全力打造“文明港航、高效口岸”和“阳光港口、装卸真诚”等服务品牌,充分展示日照口岸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港口经济跨越发展
  8.齐心协力,促进口岸开放。港口企业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今年完成港口投资26亿元,加快推进13项港口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投资力度,搞好新建泊位的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口岸管理部门和各查验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确保2007年拟开放的12个泊位年内通过省政府的开放验收,如期投入使用。要有计划地推进奥林匹克水上公园、世帆赛基地、造船基地、中心渔港等项目的对外开放工作。
  9.加强横向合作,延伸口岸服务功能。要切实加强与青岛口岸的合作,抓好日照、青岛集装箱运输合作项目,努力增开国际国内航线,继续培育日照至平泽客货班轮航线。要重视与内陆腹地的联系沟通,积极开拓货源,延伸港口服务功能,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提高港口集疏运能力。
  10.构筑沟通、信任、互助的联谊平台。成立日照口岸协会,发挥其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国际合作、咨询服务的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强化口岸单位的相互沟通与合作。要坚持《日照口岸通关查验联席会议制度》和《日照口岸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强口岸执法单位与服务对象的沟通,重视企业对查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通关过程出现的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要建立《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交流制度》,沟通情况,密切合作。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开展具有先进文化特色的联谊活动,丰富口岸职工的精神生活,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
  五、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口岸队伍建设
  11.强化教育培训。以服务理念、职业精神、专业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口岸职工队伍培训。口岸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举办理论学习班、岗位培训、技能竞赛、专家讲座、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培养服务理念、职业精神、专业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骨干和示范标兵,带动口岸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12.开展“争先进、创一流”活动。口岸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加快口岸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争先创优的目标和措施。凡在全省系统考核取得前三名或全国系统前十名的单位,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文明和谐口岸建设扎实有效
  13.加强组织领导。市口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口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文明和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专门的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14.加强监督检查。市口岸办作为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工作的督查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搞好监督检查和信息交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扎实工作,确保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于今年底进行总结表彰,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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