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的申请》 (永京字[2006]0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华美盛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详见附表)。
二、你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三、你公司领取本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领取等相关手续,并敦促上述兼业代理机构在领取许可证后的1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