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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桥民办实验中学建设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7 生效日期: 2002-05-27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教育局、江苏省无锡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锡价费[2002]124号

无锡市大桥民办实验中学:


  你校《关于我校申请提高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鉴于你校因移地新建学校,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本建设和添置设备,根据民办学校建设费的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将你校向初中学生收取的建设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三学年18000元调整为每生每三学年20000元。
  特此批复。


  无锡市教育局

200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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