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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与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7 生效日期: 2005-11-17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与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周活动的通知》(教信息厅(2005)3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宣传,并动员、组织你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网上招聘活动。同时,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与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周活动的通知
教信息厅函(2005)3号
  为做好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和交流工作,为全国大中型企业招聘和毕业生求职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我部决定于2005年11月22日—28日以及2006年2月22日—2月28日分两期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与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周(以下简称“双选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积极宣传、动员和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网上招聘活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此项活动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共同承办;各大中型企业的招聘信息和高校毕业生的求职信息将同时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myjob.edu.cn)和中国企业人才网(www.jobl00.com)上免费发布,供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
  三、请参与“双选周”活动的企业和相关单位根据企业本年度招聘用人需要,按统一数据格式和要求,将所收集整理的本年度招聘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于活动开始前二周分别报送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咨询培训部。“双选周”期间,请各参与企业派专人上网维护招聘信息,查找合适的毕业生信息并及时与求职毕业生进行在线联系。
  四、为确保双选周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应届毕业生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将进行必要审查,信息采集和发布严格按要求进行,坚决杜绝各种欺诈行为发生。
  五、有关本次活动的数据报送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六、招聘信息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1.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人:傅静静赵国楗
  E—mail:myjobedit@moe.Edu.cn
  电话:010—66097183 66097072
  传真:010—66097332
  2.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咨询培训部
  联系人:宋增威崔建新
  E—mail:jobl00@jobl00.com
  电话:010—51658801 62385135
  传真:010—82951972

教育部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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