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豫政办[2011]3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监察厅制定的《河南省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河南省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
(省监察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起步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现就2011年全省“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两转两提”,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管理,实施动态性跟踪问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经常性、动态性、长效性的监督机制,紧紧围绕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纠违法违规审批和“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维护全省对外开放良好形象。
(二)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根据建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建设标准,提高建设质量,按计划进度完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实现网络化运行。制定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管理、网上投诉举报受理、电子监察绩效考评等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管理配套制度,为实现系统规范管理和有效应用提供保障。积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建设、应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机关施政情况实现实时动态监察,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
(三)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加快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步伐,确保2011年上半年投入运行。制定实施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及相关工作制度,构建全省行政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网络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和升级改进,使其成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开展预约、延时、全程代理、特事特办、网上审批等特色服务,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争创优质行政服务中心”活动。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创先争优”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载体,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规划等重点课题,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行政能力。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完善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办法,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录用、辞职、辞退、追究等机制、制度,建立法规完备、管理规范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以解决机关作风不实、行政效能不高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涉企“十不准”规定,严肃查纠“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内部监管、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机制,有效促进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采取“整体推进、重点规范”的方法,对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文化、民政、卫生、盐务等8个系统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打造“阳光政府”。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的监督监察,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办事推诿、效能低下、浪费资源等突出问题,促进政府机关、职能部门改善行政管理。
(六)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加强企业服务动态性跟踪督查工作,确保服务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监测点、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无偿代理、涉企收费“一费制”等制度,积极构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环境不优问题。深入综合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经营秩序。
(七)深入开展重大在建项目专项效能监察,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继续采取“统一立项、三级联动、分级实施”的方法,选择交通、水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在建项目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优化项目建设内外部环境,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顺利实施。组织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征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专项效能监察,确保移民资金和援建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在继续做好已立项目专项效能监察的同时,2011年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全部纳入工作范围,为2012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000公里建设目标提供支持服务和监督保障。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完成省定项目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同时,另选一些项目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三、积极推行绩效管理监察,着力提升行政效能
(八)加强绩效管理。在全省政府系统推行绩效管理制度,为全面提高政府效能构建新的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主体意识,把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管理创新、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进行谋划和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形成充满活力、科学管用的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通过实施绩效管理,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九)开展绩效评估。充分运用绩效评估的方法,对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和行政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科学确定绩效评估的内容、指标和结果运用体系,建立绩效评估专家库,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注重结果运用,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把绩效评估结果运用于公务员任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发挥绩效评估的激励约束和导向作用。绩效评估要与党委、政府工作重点有机结合,每年确定一些重点工作进行重点评估,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2011年,全省统一选择行政审批服务、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在确保做好统一立项工作的同时,自选其他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十)强化行政问责。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有错必追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后,要逐项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具体成效,提出量和质以及时限的具体要求,为实施绩效考评和行政问责奠定基础。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权责关系,规范行政问责工作。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两转两提”办)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优化办)要切实履行监督监察、执纪办案职责,把“四乱”、“四难”和“吃、拿、卡、要”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问责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省政府令第1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办〔2006〕13号)等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对损害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注重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圆满完成牵头负责的任务。各级“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监察、执纪办案的职责,加强分类指导,健全机制、制度,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二)明确责任分工。2011年全省“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分工如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省编办牵头负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由省监察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分别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牵头负责;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牵头负责;综合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负责;开展重大在建项目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分别由省优化办、重点项目办、交通运输厅、南水北调办、移民办、援疆办等部门牵头负责;绩效管理监察工作由省监察厅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分别由省编办、商务厅牵头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省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落实行政问责制工作由省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各牵头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牵头负责的工作抓出成效。
(十三)强化工作创新。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通过创新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促进“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深入调研、把握规律,通过认真研究深层次问题,不断深化对“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规律的认识,使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方式方法更加切合实际,工作更加富有成效。紧紧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中原经济区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探索创新,求实求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四)强化制度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为制度规则,形成长效机制。要深入研究“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强制度建设,使制度可行、管用。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两转两提”办、优化办和行政监察机关要把保证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作为“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目标,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影响和干扰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保证政令畅通。监督检查工作要常态化、制度化,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推行绩效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落实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监督检查要深入细致,重在及时发现、认真解决问题。要严肃查处影响“两转两提”、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的典型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务求实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肯定鼓励先进,形成浓厚工作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消极倾向、不良行为和典型案件适度曝光,推进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