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消防特种岗位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7 生效日期: 2001-02-01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藏价费[2001]11号
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你队《关于申请西藏自治区消防特种岗位培训收费标准的报告》(公消发[2000]56号)悉。为加强和规范我区消防特种岗位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经研究审核,现将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培训费:包括考核费、实习费、授课费、场租费等,每人每学期230元。
  二、教材、资料费:按实际定价收费。
  三、消防特种岗位培训合格证工本费每证10元。
  四、收费单位必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主动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此批复自2001年2月1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