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5]7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规划纲要》已经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四月四日 重庆市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规划纲要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旅游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促进全市区域旅游的合理分工协作,进一步提高重庆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和产品供给能力,塑造“重庆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加快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根据《重庆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特制定《重庆市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性质、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性质。本《纲要》是按照十大旅游主题而构建的我市旅游产品体系,是介于宏观的旅游发展规划和微观景点建设规划之间的中观规划,是指导我市旅游产品开发和景区建设的总体性文件。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本《纲要》涉及范围包括重庆全域及相邻周边地区。本《纲要》的期限为:近期2005—2007年,中期2008—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二、规划基础
(一)资源状况。全市旅游资源丰富。举世无双的长江三峡,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集山城、江城、历史文化名城于一身的现代山城都市等,赋予重庆旅游资源鲜明的个性特征和较高的知名度。目前,全市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6个,国家自然保护区3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全国历史文化名镇3个,国家森林公园18个,国家地质公园3处,国家级地震遗址保护区1处,国家级(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17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6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1个,全国首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8处,全国重点寺庙3处。此外,还有各类市级旅游资源区(点)366处。
(二)产业规模。直辖8年来,旅游产业规模日益壮大,建立健全了区县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2000年重庆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实现了向“中国旅游名市”的跨越。截至2004年,全市共有国际旅行社23家、国内旅行社189家。全市拥有星级宾馆饭店168家(其中三星级以上91家);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7.65万人,旅游间接从业人员达88.28万人;全市拥有优秀旅游城区19个。在2003年全国各省级旅行社八项经营指标综合排名中,重庆仅次于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位列全国第六。
2004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279.04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259.77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全市GDP的10.3%。直辖8年间,旅游接待人次数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6%和20%,相当于GDP的比重比直辖前上升了5.5个百分点。旅游业成为我市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三、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把握未来5—10年旅游发展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抢抓西部大开发、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党和国家大力倡导“红色旅游”等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落实“五个统筹”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决策和市场经济规律,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核心竞争力、整体形象和产业综合素质,推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四、基本方针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自然与人文结合、经济与社会协调,以人为本,快速、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产业发展宗旨。
(二)严格产品建设标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强度宣传、高水平服务、高效率管理的标准,突出重点,注重特色,打造精品,完善配套,形成规模的旅游产品开发建设方向。
(三)走创新发展道路。坚持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进跨区域合作,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品建设为中心、改革创新为动力的旅游产业发展道路。
(四)形成大旅游格局。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市县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突出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形成大开放、大市场、大旅游、大产业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五、奋斗目标
(一)两个“明显高于”的速度目标。从现在起到2020年,旅游经济的增长要明显高于全市经济增长速度和全国旅游业发展的平均水平,保持年均增长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
(二)建成“支柱产业”的产业目标。到2007年,实现全市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总收入比2002年翻一番,即接待入境旅游者80万人次、国内旅游者8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00亿元人民币,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
(三)建成“中国旅游强市”的地位目标。到2010年,力争入境旅游者突破100万人次、国内旅游者超过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600亿元人民币以上,使重庆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跻身“中国旅游强市”之列。
(四)建成“长江上游旅游中心”的功能目标。展望2020年,力争入境旅游者达到200万人次、国内旅游者达到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比2010年再翻一番,最终实现“长江上游旅游中心”的奋斗目标。
六、建设标准
(一)开发建设对象。具有明显的旅游资源优势和市场吸引力,原则上以国家级以上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街区,以及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等重要旅游载体为主,兼顾成长性好的特色旅游资源开发。
(二)旅游景区建设。符合经正式批准的旅游规划要求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建设国家标准,具备完善的旅游接待服务功能、丰富的旅游文化内涵和良好的旅游环境氛围。
(三)基础配套建设。旅游交通安全舒适、进出便捷、不同交通方式衔接协调、线路布局合理,住宿购物、美食娱乐、邮政通信、信息查询系统等配套设施完备。
(四)旅游城镇建设。符合国家旅游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共20个大项的基本创建标准和检查内容,总体得分达600分以上。
(五)旅游管理建设。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适应旅游发展需要,在资源开发、建设经营、环境保护、市场秩序、从业人员、安全卫生等方面,符合有关法规、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七、总体布局
按照我市“点—线—圈”型旅游发展格局,开发建设“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的总体布局是:
(一)主城一点——强化都市旅游。依托重庆主城,重点强化以“山城夜景”为品牌的现代都市风貌揽胜、以“红岩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旅游和以“抗战风云”为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
(二)三江沿线——突出游船旅游。依托长江、乌江和嘉陵江水道,重点突出传统的“长江三峡”、新兴的“乌江画廊”和潜在的“秀丽嘉陵”3条内河游船观光旅游线,并沿支流和陆路交通线向两侧腹地延伸开发。
(三)市郊一圈——主推特色旅游。重点推出环主城近郊温泉湖泊休闲度假带、西部大足石刻群、北部合川钓鱼城、东部武隆地质公园、南部渝南山林的“一环四区”市郊特色旅游。
(四)周边合作——发展跨区旅游。联动周边省区,合作开发川渝黔、渝鄂陕、渝湘黔3个“金三角”的旅游资源,共同打造跨区旅游线路。
八、产品体系及建设重点
(一)“长江三峡”高峡平湖游
1.主题形象:高峡平湖,走进三峡腹地。
2.布局范围:长江三峡沿江区县及两侧腹地。
3.开发方向:以长江水道为主轴,沿江城镇为依托,两侧腹地为延伸,着重开发和推出高峡平湖游船观光、历史遗迹探访、会议修学、移民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徒步旅游和登山攀岩游,以及三峡腹地生态观光、科考探秘等自然·文化型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小三峡、白帝城、张飞庙、石宝寨及丰都名山等传统旅游区(点)的提档升级;天坑地缝、神女溪、白鹤梁、万州移民博物苑、青龙瀑布、双桂堂、雪玉洞、雪宝山、红池坝、黄安坝、黄水森林公园、牡丹花海、施格兰柑桔园、刘伯承纪念馆等新兴旅游区(点)的开发建设;瞿塘峡—白帝城—草堂湖、巫峡—神女庙—大宁湖两个“高峡平湖”景观高地的策划开发;旅游码头和连接景区道路基础设施;移民新区及旅游购物一条街、游船游艇建设工程等;加强渝鄂旅游合作与开发,共塑长江三峡国际旅游品牌。
(二)“大足石刻”世界遗产游
1.主题形象:摩崖石刻瑰宝,传统民俗文化。
2.布局范围:大足县、双桥区、永川市、荣昌县。
3.开发方向:以“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为龙头,茶竹文化、主题公园、安陶文化为支撑,着重开发和推出摩崖石刻艺术、茶竹文化休闲、传统民俗文化展示等游览观光·文化体验型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大足石刻艺术之乡、小五金之乡、龙水湖及温泉、玉龙山森林公园;永川茶山竹海、野生动物世界、安陶文化开发等;旅游环境整治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
(三)“魅力重庆”山城都市游
1.主题形象:山城夜景,激情都市,巴渝风情。
2.布局范围:以重庆主城6区为主。
3.开发方向:以“两山围合、两江环绕、龙脊山城”为骨架,着重开发和推出以“山城夜景”为品牌的山城都市风貌观光揽胜游;以“激情都市”为载体的都市体验、商务购物、节庆会展,以及汽车、摩托车为主体的工业旅游;以“两江四岸”为依托的游艇观光、滨江亲水休闲游;以“巴渝风情”为内涵的传统民俗、麻辣火锅、体育娱乐、靓丽风情、温泉沐浴等都市观光·体验型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山城夜景灯饰工程、都市广场、滨江景观大道、标志性观景点及工业示范点、旅游标识及停车场、两江游船及旅游码头、重大节庆会展、旅游主题街区、旅游信息咨询中心,以及三峡博物馆、湖广会馆、磁器口、华岩寺、洪崖洞、通远门、都市温泉等代表性景点和住宿、美食、购物、娱乐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四)“抗战风云”历史文化游
1.主题形象:抗战遗址,红岩精神,历史文化名城。
2.布局范围:重庆主城相关区。
3.开发方向:以深厚的巴渝历史为背景,特殊的“红岩革命文化”和“抗战时期文化”为主线,着重开发和推出抗战遗址观光游、“红岩联线”革命传统教育游、重庆近现代历史文化怀古游等历史·文化型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红岩村八路军办事处旧址、歌乐山烈士陵园、重庆抗战黄山遗址、曾家岩五十号及桂园、新华日报旧址、宋庆龄、史迪威旧居、林园、法国水师兵营旧址、北碚抗战文化遗址等遗址修葺及风貌保护,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及环境配套建设。
(五)“乌江画廊”民族风情游
1.主题形象:乌江画廊,武陵仙山,世外桃源,民族风情。
2.布局范围:武隆县、黔江区、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
3.开发方向:以乌江水道为主轴,武陵仙山为载体,民族风情为内涵,渝怀铁路为纽带,着重开发和推出乌江画廊游船观光、武陵仙境驾车揽胜、喀斯特奇观科考探秘、南方高山草场休闲度假、土家族苗族民族风情体验等自然观光·文化体验型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芙蓉洞和芙蓉江、仙女山及天生三桥,小南海地震遗址保护与开发,酉阳桃花源,乌江画廊及阿蓬江开发、游船和码头建设,乌江彭水电站及长溪河大峡谷旅游开发,土家族吊脚楼、摆手舞、苗寨、秀山花灯等民族民俗风情开发;旅游公路及与渝怀铁路的衔接等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境整治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
(六)“温泉湖泊”休闲度假游
1.主题形象:温泉之都,周末休闲地,都市后花园。
2.布局范围:环主城近郊旅游带。
3.开发方向:发挥近郊区位优势,突出重庆近郊温泉、湖泊和自然生态特色,注重温泉湖泊精品及温泉产品个性特征的打造,着重开发和推出温泉度假、湖泊休闲、农业旅游、康体健身、商务会议、农家乐、田园采风等近郊周末休闲度假·体验参与型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统景温泉、东温泉、北温泉、南温泉、天赐温泉;长寿湖、青龙湖、白云湖;广阳岛、金刀峡;歌乐山、南山、缙云山、铁山坪、圣灯山等温泉度假、湖泊休闲、康体健身、农家体验等旅游项目;旅游环境整治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
(七)“钓鱼古城”史迹文化游
1.主题形象:钓鱼古战场,秀丽嘉陵江。
2.布局范围:合川市、铜梁县、潼南县及北碚区的一部分。
3.开发方向:以钓鱼城为龙头,嘉陵江为纽带,铜梁龙文化、潼南大佛、涞滩二佛为支撑,着重开发和推出钓鱼城古战场史迹凭吊、龙文化艺术、宗教礼佛等历史·文化型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钓鱼城宋城修复及古战场遗址保护、嘉陵江小三峡、铜梁龙文化及温泉、涞滩二佛寺、潼南大佛;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及环境保护与整治等。
(八)“渝南山林”自然生态游
1.主题形象:绿色山林,生态摇篮。
2.布局范围:江津市、万盛区、南川市、綦江县。
3.开发方向:依托四面山、金佛山、古剑山和万盛石林及黑山谷,着重开发和推出山地度假休闲、四季生态游览观光、滑雪健身、赏雪登山、苗家民俗风情体验、地质探秘、生物科考、山珍美食等山岳观光·休闲度假型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四面山、金佛山、万盛石林及黑山谷、古剑山、聂荣臻纪念馆等景区(点)开发及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建设;以旅游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与整治等。
(九)“巴渝古镇”民俗风情游
1.主题形象:印象老重庆,山城吊脚楼。
2.布局范围:重庆辖区内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3.开发方向:以巴渝古镇为载体、地方传统文化和民族民俗风情为内涵,着重开发和推出以重庆十大古镇为代表的游览观光、怀旧访古等观光·体验型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重点抓好龙潭(赵世炎旧居)、涞滩、双江(杨闇公旧居)、西沱、中山、宁厂、偏岩、安居、龙兴、塘河等重庆十大古镇,以及路孔、洪安、丰盛等古镇的保护与综合开发;加快龚滩、大昌古镇的保护性整体搬迁;推进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与整治等。
(十)“神秘金三角”跨省周边游
1.主题形象:一脚踏三省,神秘金三角。
2.布局范围:“渝川黔”金三角、“渝鄂陕”金三角、“渝湘黔”金三角,与云、贵、川、陕、桂、藏等周边邻近省、区的跨区域旅游经济合作。
3.开发方向:资源共享、区域协调、联合开发,共同打造和推出生态游览观光、民族民俗风情体验、科考探秘、红色之旅等跨区域旅游产品。
4.建设重点:合作开发以生态家园为主题的“渝川黔”、以科考探秘为主题的“渝鄂陕”、以民族风情为主题的“渝湘黔”3个金三角,以及以重庆为中心,联动云、贵、川、陕、桂、藏的“神秘的中国西部之旅”和南连赤水—遵义、北接广安—华蓥的“红色之旅”等跨区域旅游线路。
九、保障措施
(一)突出重点,打造精品,分步建设,整体推进。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旅游景区(点),打造成真正的旅游精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旅游产品开发中的“散、小、弱、差”的问题。按照每年以一个产品体系为主、兼顾其他系列重点项目的原则,首先启动带动性强和影响国际旅游市场的重点景区(点);其次是现有基础好、经提档升级完善后能迅速见效的项目;对有实力的业主进入且前期工作扎实的旅游项目也可以提前启动实施。对接待入境旅游者的旅游景区(点),原则上应达到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对接待国内旅游者的旅游景区(点),应达到AAA级以上标准;对接待本市旅游者的旅游区(点)应具备A级以上标准。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项目实行降级淘汰,不搞“终身制”。
(二)统筹规划,注重旅游资源整合,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科学性、前瞻性为指导,做好旅游线路、结构规划,发展丰富多彩的旅游形态,将“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的开发建设内容,纳入“十一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通过政府主导,加快我市旅游的统筹发展和资源整合,加强与相关规划衔接。启动珍贵史料、档案的整理工作,切实保护好人文、自然景观资源。挖掘丰富的旅游文化内涵,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紧密结合,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形成我市独具特色的旅游文化,兼顾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确保旅游资源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要以航空为先导、公路为主体、水路为重点、铁路为支撑,加快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水陆空衔接协调、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目标,进一步增强重庆旅游的可进入性。加强旅游商品开发和民间文化发掘。以旅游纪念品、传统工艺品和地方土特产为主体,以旅游食品和日用品为补充,重点扶持和建立一批集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于一体的旅游商品基地,每年举办一次特色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和展销会,在主要旅游景区和游客集散地规划建设旅游购物场所;发掘、整理和展示地方民间文化遗存,强化景区内的收益策划设计,增加二次消费。完善相应的旅游接待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
(四)强化旅游整体宣传促销。加强以“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为重点的“新重庆、新三峡、新旅游”的宣传促销,大力拓展本地、国内、海外3个市场,积极推出“一日游”、“一地游”、“跨区游”三类产品,把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整体形象宣传和企业主体的赢利性旅游产品推介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重庆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同度。
(五)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加强我市与周边各省市和市内各区县间的旅游经济区域合作,打破地区封锁、市场分割局面。清理各种形式的关卡壁垒,按照旅游市场需求,积极推进跨区域旅游资源共享、旅游交通贯通、旅游客源互流、旅游产业同兴;全面实施渝鄂、渝川黔旅游经济合作协议,加强跨省旅游经济协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跨区域旅游资源和精品线路的联袂开发,强化旅游品牌的联合宣传促销和旅游市场的整顿规范,共建跨区域无障碍旅游区。
(六)加大政策扶持,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按照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政策保障体系,要在移民就业、资金投入、信贷融资、土地使用、价格税收、招商引资、创汇奖励、企业减负,以及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等方面,出台扶持和促进“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要理顺“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中旅游景区(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离”和旅游景区(点)经营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属地化的“三化机制”,加快培育和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七)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拓展旅游投资和引资渠道。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改善投资与经营环境,鼓励和引进一批国内外有实力的旅游投资企业,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拓宽旅游投资渠道,强化市场融资能力;加大各级政府的导向性投入,整合社会资源,组建重庆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积极争取旅游国债、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及其他相关资金对旅游的投入。加快开发和建设,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八)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行业资质管理、质量等级管理、行业诚信管理和合同履约管理;加强人才培训,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旅游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开发、旅游经营、旅游服务等各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九)加强组织领导。“重庆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旅游发展和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重大项目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市),检查督促工作进展,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市)要加强配合协作,积极组织实施,打好“十大旅游精品系列工程”开发建设的总体战。
市旅游局
200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