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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各项治安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2 生效日期: 2005-12-22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当前,正值年关岁末,天气寒冷,用电、电火大幅增加,致灾因素增多,火灾机率增大,安全隐患增多。近日,省、市人民政府两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近期连续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情况,并就当前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根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两节"、"两会"来临之际,为确保全局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切实做好全局防火、防盗及各项治安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安全工作不仅是单位利益所在,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把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近期就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研究,查找薄弱环节,排除各种隐患,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消防、内保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各个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巡查,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以及配电房、配电柜、电气线路、火种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要有专人保管。对机要、财务等重点部位要依照有关规定,列入重点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予未然。 
  三、严格落实值班、巡逻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落实值班和进出人员登记制度,确保安全,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值班人员应加强夜间巡查,有重要情况应按要求立即报告。 
  四、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防盗以及防身、保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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