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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发布1999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2-04 生效日期: 1999-02-04
发布部门: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1999年2月4日 中央综治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1999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各项治安管理和防范,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迎接国庆50周年和澳门回归祖国。
  一、严密注视治安形势,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各级综治委要密切注视社会动向,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十分重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积极预防和及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各级综治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治安形势分析,深入排查治安不好的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委。各地要因地制宜,不失时机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和专项斗争,特别要严厉打击那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走私、骗汇、逃汇犯罪;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在“破大案、抓逃犯、打团伙”上狠下功夫。要把“严打”方针切实贯彻到政法各个部门,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要讲究斗争艺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注重社会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化解不安定因素为着力点。一方面,要继续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恶势力,特别是要依法打击制贩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严厉惩治地痞村霸,为农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维护农村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帮助教育基层干部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水平。要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建立干群之间的新型关系。要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治村,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运用说服教育和民主法制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和因压制、破坏民主而酿成的案件,要及时办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突出抓好群体性纠纷的调处工作,把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控制在村、乡两级,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做好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推广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几年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好经验,积极探索扎实有效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新路子。要密切注视灾区治安情况,做好灾民的安置、疏导工作,在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的同时,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三、深入开展安全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要大力加强综治、政法的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治保、调解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创建活动。安全创建活动要在城乡基层单位尤其是城区全面开展,把那些基础工作薄弱、治安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区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限期改变面貌。在落实安全措施上要狠下功夫,通过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把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自行车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安全控制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多办实事,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力戒形式主义。对已经达标的小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巩固工作;没有达标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快达标。由五月份,中央综治委将组织检查组对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进行检查。
  企业和学校不仅要搞好自身的安全创建活动,而且要与所在地区搞好共建活动,特别是油田、钢厂、煤矿等大型企业,要通过共建活动,切实加强企地合作,解决治安难题。中央综治委拟于上半年召开一次企地共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在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上狠下功夫。学校、家庭和所在地有关方面,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青少年特别是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等要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大中城市要建立长期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基地。大、中、小学校在开好法制教育必修课程的基础上,要开展好生动活泼、有声有色的课外法制教育活动,尽快健全学校法制教育体系。中小学校要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要积极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进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耐心帮教失足青少年,办好少管所、工读学校。中小学校要落实对“双差生”的帮教责任制,不要轻率采取“开除”等措施,把“双差生”推出校门。对长期流浪在社会上的少年儿童,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置、教育措施。加强对影视、娱乐、音像、图书市场的管理,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上半年要集中开展一次整治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行动,进一步巩固近年来的整治成果,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中央综治委拟会同司法部、公安部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展览并召开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经验交流会。

  五、加强专项治理,做好基础性工作。 继续深化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大力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协作配合,促进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推进“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活动。加强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社会面的控制,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适时组织追捕逃犯的专项斗争。做好收容遣送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减少闲散人员流落社会。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制度、法规法律,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对灾区农村劳动力要牢固树立就地安置为主的思想,在做好灾区生产自救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前提下,根据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需要,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防止灾区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
  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按照“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精神,切实加强刑释解教时的衔接工作,加强对判处缓刑、管制、假释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改造,减少脱管、失控现象。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帮教工作,千方百计拓宽安置、就业渠道。积极创办一批过渡性安置基地。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帮教措施。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要以确保列车调图提速安全畅通为主要目标,以整治危及列车安全的治安隐患为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对治安混乱区段的治理整顿,继续大力推行铁路护路承包责任制,深入开展群众性爱路护路活动,加强对护路队伍和护路经费的管理,在巩固、提高、深化工作成果上狠下功夫。

  六、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健全完善综治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别是要坚决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党政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并完善“一票否决权制”和“属地管理”制度,落实“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切实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履行综治职责情况的考察监督,不断提高这项工作的实际成效。坚持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案件查究制度和工作检查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领导“保一方平安”的政绩时,要按照五部委的规定,主动征求综治委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综治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特别要认真抓好县(市)、乡镇(街道)两级综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对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中央综治办举办一期各省、区、市综治办主任培训班。加强对综治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效果。加强综治信息交流,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加强综治宣传和研究工作,地市以上综治办要有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形象生动地宣传法制,不断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影响。加强政法和相关部门队伍建设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在上半年开展第二届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评选表彰活动。要大力支持中央电视台办好《今日说法》栏目。办好《长安》杂志。继续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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