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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大连市烟草专卖局,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烟草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国家烟草专卖局。
在过去的五年中,烟草行业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的领导下,已经完成了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任务。经过“三五”法制宣传教育,行业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正在逐步展开。为了进一步提高烟草行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烟、依法行政、依法经营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烟草行业实际,制定2001年至2005年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烟草行业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1144”跨世纪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狠抓基础,稳中求进”的行业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烟草行业第十个五年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着眼于依法治烟、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烟、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工作跨台阶、上水平,推动烟草行业的专卖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烟草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宪法原则和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行业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行业规范工作和依法治理,全面提高行业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水平。通过“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全行业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为依法治烟、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烟草专卖管理、生产经营及广大职工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注重培养全行业广大职工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烟草行业“规范、改革、创新”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涉及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维护烟草行业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行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法律法规。结合建立和完善烟草专卖体制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烟草市场体系、企业组织结构战略性调整、科技进步这三大战略任务,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为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治烟工作。依法治烟是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要妥善处理好学法与用法的关系,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的水平。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和依法经营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烟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4、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烟草行业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实施教育的要求
(一)烟草行业全体职工要认真学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意识,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和护法。
烟草行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和烟草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对这些人员每年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30小时。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政治学习之中。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事务和经济事务的能力,在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上,努力实现由依靠行政命令向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转变。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烟草行业企业经营管理者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知识、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和财务会计法律知识,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会计法》、《审计法》等,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
(二)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积极推进烟草行业的依法治理。要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普治并举,认真制定并实施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的实施方案,围绕建章立制、执法、执法监督、普法、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烟草专卖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三)全行业要结合实际和职工的工作特点,重点学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与行业专卖管理和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涉及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法律知识。
(四)引入制度化管理和运行机制。要针对不同对象和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学习管理制度。
1、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建立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推进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规范化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组织实施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烟草行业各级党组(委)理论中心组要安排必要的学习时间,把法律知识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
2、对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健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考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案件抽查制度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烟草专卖局法制工作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努力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水平。
3、对于烟草企业管理者,要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要依据之一。国家烟草专卖局将定期对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
4、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中国烟草总公司、省级烟草公司和所有大中型企业都要建立企业法律顾问机构,配备必要人员。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烟草行业各级培训机构要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特别要发挥烟草行业各级培训机构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中的作用。
四、步骤与方法
(一)实施步骤
烟草行业“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根据烟草行业实际,分为三个阶段展开:
1、启动阶段。2001年作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启动阶段,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宣传动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将于今年10月召开全行业法制工作会议,统一布置全行业“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工商企业要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安排布置,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任务、步骤、方法和重点等。二是制定规划。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工商企业都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出本单位的具体规划,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三是确定教材。国家烟草专卖局编辑的《烟草政策法规汇编(新编)》是全行业指定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教材之一,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可结合本单位情况编写“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教材,并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四是要培训骨干,抓好试点工作。
2、展开阶段。从2002年至2004年末,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和各自的具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每个工作年度都要有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在一月底前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法制工作部门备案;各单位都要建立“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实行责任制,建立起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时间、人员、经费、内容和责任“五落实”。
3、考核验收阶段。200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各级烟草专卖局负责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组织总结验收。
(二)具体方法
1、联系实际,突出重点。要结合烟草行业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律知识的内容上,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紧密结合本单位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和工作特点,在普遍学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学好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把学法和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2、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全行业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面广线长,任务繁重。各单位都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联合互动,充分发挥地方和行业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3、典型引路,分类指导。烟草行业和各单位都要按各阶段的不同要求,培养一些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并要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要根据烟草行业不同单位、不同对象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对领导干部、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等都要提出不同的学习任务和要求,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法制影视、法制文艺和法制系列讲座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5、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经验交流会。
6、在每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即我国现宪法实施日12月4日)组织好宣传活动。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工商企业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由法制、专卖、人事、机关党委和工会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党组(委)组织领导,法制、专卖、人事、机关党委和工会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烟工作作为烟草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领导烟草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司,具体负责实施全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各级烟草专卖局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本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考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工商企业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经费。
(三)各级烟草专卖局和工商企业要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要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全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根据本规划和本单位的具体规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扎扎实实组织落实。
附:国家烟草专卖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倪益瑾
副组长:杨传德
成 员:周瑞增、潘小迅、赵振林、张玉霞、贾明非、刘敬如、徐莹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徐莹
副主任:申秋生
成 员:赵国臣、马伶燕、蔡奕、曹君仁、韩恩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