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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2000年全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03 生效日期: 2000-03-03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0]29号
  市卫生局制定的《2000年西安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组织实施好这次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式免疫活动,对于全面提高我市人群免疫水平,保护易感人群,巩固我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对全省乃至全国实现无脊灰的目标有重要影响。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和检查督导,要保证必要的人、财、物投入,确保全市“扫荡”式免疫活动圆满完成。 
 
 
2000年3月3日 
 
 
2000年西安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方案 
 
  1999年10月,青海省循化县发现了一例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根据流行病学与实验室资料,难以排除此次野病毒的输入已循环了一段时间,因此,对一些地区已构成威胁,存在着脊髓灰质炎在免疫空白人群中爆发的严重威胁。对此,国家决定今春在全国12个重点地区开展消灭脊灰“扫荡”式强化免疫活动,我省也被确定为重点地区之一。2月2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消灭脊髓灰质炎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了全省“扫荡”式免疫接种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决定精神,全面提高我市人群免疫水平,保护易感人群,阻断脊灰野病毒传播,现制定2000年全市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式免疫活动方案如下: 
  一、我市“扫荡”式免疫活动的范围及服苗对象 
  (一)范围:根据省卫生厅确定的46个开展“扫荡”式免疫活动的区、县范围,我市这次开展“扫荡”式免疫活动的区、县有: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长安县所有适龄儿童,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阎良区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 
  (二)对象:开展“扫荡”式免疫活动地区涉及的所有0-4岁儿童,即从1995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包括新生儿),无论以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高陵、户县要在活动期间做好查漏补种工作(所有0-4岁免疫累计次数小于3次者)。 
  二、服苗时间 
  第一轮:2000年3月20日—25日。 
  第二轮:2000年4月20日一25日。 
  三、接种方式 
  农村地区采取八户接种方式。 
  城市地区采取固定接种、巡回接种与人户接种相结合方式。 
  流动人口聚居地采取巡回接种与入户接种相结合方式,在流动人口进出点要设立固定接种点与巡回接种点。 
  所有接种点都要树立醒目标记,设立宣传板,写明接种时间、接种对象;巡回接种要求每2人一组,分片包干,拉网式反复巡回。 
  四、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负责本次“扫荡”式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导工作,在经费和后勤保障上给予必要的保证。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李登菊副市长任组长,杨森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各区、且也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辖区内“扫荡”式免疫活动。各级政府要组织辖区有关部门及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包括教育、妇联、残联、工商、公安等)投入“扫荡”式免疫活动,并结合行业特点,发挥各自优势,为免疫活动提供支持,每个行政村至少保证一名县、乡级工作人员参加服苗活动。要突出重点区域,特别注重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山区农村等工作薄弱地区的力量投入。 
  五、具体责任和分工 
  市卫生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本次“扫荡”式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单位,在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活动的计划、安排、实施和检查。要求各级卫生防疫站要全力以赴做好疫苗的运输发放、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具体服苗工作。所有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在负责完成本地段服苗工作的同时,要调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投入服苗工作。要调动卫校师生积极参与服苗工作,投入的力量要和工作任务相适应。 
  市教委:配合卫生部门搞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幼儿园儿童的登记、接种工作。 
  市妇联、市残联:配合卫生部门搞好宣传和应种儿童的调查摸底及接种工作。 
  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卫生部门搞好集贸市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流动人口的调查摸底及接种工作。 
  新闻部门:配合卫生部门搞好“扫荡”式免疫的全面宣传工作。 
  六、具体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各区、县要及早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由各级卫生防疫部门按照省卫生厅要来制定具体调查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调查摸底工作,并逐级上报汇总,做到目标儿童一个不漏。 
  (二)宣传动员。各级政府要立即召开动员大会,传达省、市精神,布置安排“扫荡”式免疫活动。要动员和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包括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传单、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媒介,宣传的内容要通俗易懂,形式要多样化,针对性要强。在机场、车站、市场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及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运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卫生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动员各级医院、村卫生所、学校及托幼机构人员参加宣传活动,传递信息。新闻单位要在活动期间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影响。 
  (三)认真培训。为保证“扫荡”式免疫活动质量,必须对所有参与服苗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明确活动的意义、要求、职责、任务等,培训工作由各级卫生防疫站具体负责。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与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各自的职责、任务、负责地区;“扫荡”式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培训采取逐级培训原则,县级培训包括两部分人员:一是县级参加活动的全部人员,二是采用分片包子形式对乡级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培训。乡级对村级培训应在县级指导下完成。 
  (四)经费及后勤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活动实际编制经费预算,报各级财政审核,财政部门负责活动经费的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导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苗的计划、运输、分发工作,严格执行疫苗冷链运输原则,保证冷链设施正常运转。 
  (五)督导工作。各区、县至少要有一组由市级卫生行政或技术人员组成的督导小组,各乡至少要有一组由区、县级卫生行政或技术人员组成的督导小组,对“扫荡”式免疫活动进行督导。 
 
 
西安市卫生局 
200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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