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办[2012]1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金九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安建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葛海滨 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陶品贤 市文明办主任
刘浩年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陈 霞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启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曲丕侠 市民政局副局长
祁延民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玉莲 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光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贾 栋 市文广局副局长
郭 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向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虹 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张兴民 城东区政府副区长
靳生华 城中区政府副区长
赵生达 城西区政府副区长
安文斌 城北区政府副区长
李海军 大通县政府副县长
祁敬婷 湟中县政府副县长
米少军 湟源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刘浩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伟、刘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各区县、各级医疗机构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总结评估、表彰命名等工作。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