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药监办电[2003]5号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代管单位:
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确保2003年国庆长假期间安全,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紧急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各单位假日期要安排值班,领导上岗带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离岗,并加强巡查,责任到人、信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应2小时内向省局值班室报告。
二、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隐患。节前,各单位对所属危险品库、药品和医疗器械仓库、食品卫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电器设备使用、电线线路的状况、机要保密场所、财务室等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留隐患。
三、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应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除领导正常用车和代管单位经营用车外,其余车辆进库停放。
省局值班电话:025-3273610,传真:025-3329739。
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