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政办[201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精神,千方百计实现今年粮食生产目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粮食稳定发展不动摇,以粮食大县、大片、大户为重点,以科技进步、提高单产和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加快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和高产创建活动,突出抓好玉米生产,认真落实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加强考核奖励,力争夏粮丰收、早稻稳产、秋粮增产,确保全年粮食产量620亿斤。
二、努力夺取夏粮丰收
深入推进小麦高产攻关活动,巩固小麦抗旱保苗成果,针对不同茬口和苗情,分类指导,强化田管措施,促进苗情转化升级。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切实抓好小麦赤霉病、蚜虫、吸浆虫等病虫害防控,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确保防控质量和效果。大力推广“一喷三防”等关键技术,加强倒春寒、干热风、烂场雨等气象灾害防范,力争夏粮取得好收成。
三、突出抓好玉米生产
扎实推进玉米振兴计划,紧紧抓住当前玉米价格上涨、需求旺盛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种植面积,力争全省玉米面积扩大200万亩以上。主攻玉米单产,早做良种、机械、示范区布局等准备,大力推广玉米机播、机收、田管轻型化等栽培技术,充分挖掘增产潜力。
四、大力发展水稻生产
深入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抓住水稻最低收购价和早稻良种补贴标准提高的机遇,强化政策落实和信息引导,努力扩大早稻种植面积。加快发展优质稻,扩大适销对路的粳稻生产,支持江淮适宜区“籼改粳”,提升稻米品质和市场竞争力。集成推广优质良种、旱育壮秧、机插秧等高产栽培技术,着力解决水稻基本苗不足、秧苗素质不高等关键问题,控制直播稻盲目发展,提高水稻科技含量和生产水平。
五、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
加快扩大高产创建推进规模,通过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的有机结合,挖掘增产潜力,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今年选择3个县、32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高产创建试点。继续建设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合现代农业、小型农田水利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重点支持皖北16个县开展高产高效万亩吨粮田示范县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建立2000万亩小麦、1500万亩水稻和600万亩玉米核心示范区。
六、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认真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快实施农村河沟清淤、塘坝扩挖、小型泵站更新改造、末级渠系工程设施配套,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建设抗旱水源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制定省级和县级高标准农田规划,分区域分步启动实施。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围绕沟、渠、田、林、路、井综合治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七、集成推广粮食生产关键技术
推广优质高产抗逆粮食品种,强化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科学播种,着力解决水稻玉米种植密度偏低问题,提高机栽机播水平。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提升土壤有机质。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先进施药机械和科学施药方法,支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行全程承包模式。建立健全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预警机制,加大抗灾政策支持力度,推广农业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范围。全面提高气象为农服务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八、加强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
针对目前农资价格上涨压力大的问题,切实加强农资组织调度,确保生产用肥、用药、用电、用油、用种需要。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发布供求信息。围绕春秋两季重点农时,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化肥为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广农资连锁经营配送,开展农资诚信经营示范店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农资经营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认真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确保用种质量安全。
九、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以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为重点,年内在全省全面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认真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以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为目标,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础建设。认真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完善省、市专家技术指导包保责任制,组织制定分品种、分区域、分农时粮食生产技术方案。推进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责任制,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精心组织好小麦夏收跨区机收作业,开展农机跨区机耕、机播、机插等作业。增加财政投入,切实落实农技推广人员绩效工资,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保障科技人员包县、包乡、包村开展技术服务的经费。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向粮食和农业生产一线的科技服务人员倾斜。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要将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十、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奖励
重点支持产粮大市和56个产粮大县,充分发挥粮食生产主力军作用。非主产市、县的主产区域要保持粮食产量稳定增加,其他地区也要保证必要的自给率,力争有所提高。加大农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快落实逐步取消产粮大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县级配套政策。强化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奖励制度,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
十一、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
认真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惠农政策导向作用。将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从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中切块安排专项资金,对粮食生产核心示范区良种良法示范农户进行补贴,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积极引导农民种植优质品种和应用先进技术。认真落实良种补贴政策,精心组织小麦主产区良种补贴统一招标供种工作,选择10个县整建制开展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规范操作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将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倾斜。落实好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各市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制定政策、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各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于年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强化部门协调,由省农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工作督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支持,在关键增产技术推广、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保障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统计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市、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深入开展向胡承霖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在粮食和农业生产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措施、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年底,对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市、大县和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将进行表彰奖励。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2011年各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市 别 |
2010年粮食产量(万吨) |
2011年目标产量 (万吨) |
增产任务 (万吨) |
全 省 |
3080.5 |
3100.0 |
19.5 |
亳州市 |
462.00 |
465.58 |
3.58 |
宿州市 |
389.00 |
393.28 |
4.28 |
淮北市 |
124.60 |
125.50 |
0.90 |
阜阳市 |
530.00 |
534.36 |
4.36 |
蚌埠市 |
271.00 |
272.58 |
1.58 |
淮南市 |
139.10 |
139.35 |
0.25 |
滁州市 |
430.00 |
431.62 |
1.62 |
六安市 |
459.10 |
460.50 |
1.40 |
合肥市 |
193.50 |
193.80 |
0.30 |
巢湖市 |
236.51 |
236.92 |
0.41 |
芜湖市 |
83.50 |
83.66 |
0.16 |
安庆市 |
261.96 |
262.40 |
0.44 |
宣城市 |
134.40 |
134.62 |
0.22 |
池州市 |
68.10 |
68.10 |
0 |
马鞍山市 |
46.80 |
46.80 |
0 |
铜陵市 |
15.70 |
15.70 |
0 |
黄山市 |
35.32 |
35.32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