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中医药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组成部分。为加快发展我省中医事业,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领域的作用,保障人民健康,现将加快发展我省中医事业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对中医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工作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切实加强对中医工作的领导,要有专人分管中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充实中医管理机构,把中医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要主动关心和支持中医事业,为发展中医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 为振兴中医提供物质保证
增加对中医事业的投入是振兴中医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证。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对中医事业实行倾斜政策,增加对中医的投入。“九五”期间,中医事业费的递增率要高于“八五”期间的水平。要鼓励、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中医投入,尽快扭转我省中医投入不足的局面。
三、 巩固和充实中医机构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原则,依照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中医机构总体布局,合理配置中医资源,强化行业管理。各级中医医院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健全功能,办出特色,不断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扩大服务范围,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到“九五”期末,全省60%的中医医院要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并建设好15所示范中医医院。
四、 发展中医药教育,壮大专业技术队伍
建立健全合理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梯队,是中医事业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我省中医事业发展的需要,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培养中医药人才。要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函授、自学考试、师带徒教育、成人教育为辅,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模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发展中医药教育,确保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省政府决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广州中医药大学,争取进入“211”工程,成为我省培养高层次中医人才和科研的基地。各地要采取措施,为县级中医医院及农村培养一批基层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专家要有计划地开展师带徒工作,传授他们的医疗和学术经验。
五、 加强中医药的科学研究
传统的中医学理论与现代科学方法有机结合是发展中医学术、提高临床疗效的推动力。中医科研工作要认真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重点抓好传统中医药经验成果的继承工作和中医药的应用研究工作,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开发利用。要继续加强对中医疑、难、危、重、急等病症的研究,加强中药剂型改革的研究,加快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治标准化、规范化的进程。省、市级中医机构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人才、设备优势,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县(市、区)以下的中医机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中医科研成果推广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拨出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每年扶持一批重点课题。要加强中医科研管理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中医药科技网络和服务体系,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成果奖励制度。
“九五”期间,要重点抓好省中医研究所的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科技队伍,使之成为全省中医科研工作的中心。同时要选择一批在中医专科专病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具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省、市级中医机构,设立专科专病研治中心,重点扶持,促进其提高水平,发挥优势,突出特色。
六、 积极发挥中医在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在抓紧人才培养的同时,把中医药纳入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要办好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要抓好村中医工作试点县,相对集中资金,重点建设,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以点带面。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以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为目标,县(市、区)中医病床要达到每千人0.23张。要充分发挥好县级中医医院在农村中医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加强培训和指导,发挥好承上启下的功能。
大中城市要主动组织中医药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基层讲学和指导,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农村中医药预防、医疗、保健、康复体系,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七、 坚持中西医结合方针
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中西医结合高层次骨干队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中西医结合机构的建设。发挥西医医院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的作用和技术设备优势,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工作。要按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抓好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到本世纪末在我省建成3所上等达标的中西医结合医院。继续开办西医学习中医班或中西医双学位班,培养好中西医结合人才。
八、 进一步扩大中医对外交流与合作
要进一步扩大中医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我省中医药优势和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继续加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各国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外资,开展医疗合作,加快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