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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检验保障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2 生效日期: 2011-04-02
发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总队、省人民医院、海医附院、省农垦三亚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

  

  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将于4月14日-16日在我处召开,为做好论坛年会期间全省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现将《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检验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检验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做好2011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登革热、霍乱、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及其它不明原因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为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提供卫生保障。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及时上报,责任到人。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应对准备、应急处置与卫生应急检验工作。

  

  四、组织领导

  

  论坛年会期间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见保障工作方案),具体负责论坛年会期间重大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培训与技术指导。

  

  相关市、县疾控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论坛年会期间重大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与卫生检验工作,负责论坛年会期间传染病防控应急物资、人员及资金的储备,必要时进行应急物资、人员调配。各工作小组负责论坛年会期间重大传染病监测、报告、现场调查处置等具体工作。加强论坛年会期间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健康宣传教育,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保证论坛年会的胜利圆满召开。

  

  五、防控措施

  

  (一)未发现疫情时的防控措施

  

  1. 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市、县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论坛年会期间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本辖区和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彼此信息联系,切实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2.加强培训,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2.1 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登革热、霍乱和其它感染性腹泻、甲型h1n1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其它相关防控政策的培训,使其明确职责,提高防控意识和报告意识。

  

  2.2 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墙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提倡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

  

  3.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环境卫生。

  

  3.1 做好论坛年会期间相关活动场所、宾馆等生活场所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室内勤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理垃圾、污水,开展灭蝇、蚊、蟑螂、鼠等病媒生物的卫生活动,减少各种病菌的滋生和对人体的侵害。

  

  3.2 在公共场所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用品。

  

  3.3 规范开展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

  

  4. 环境监测

  

  开展水质、水产品和其他外环境的肠道病菌的监测;开展虫媒密度监测。

  

  5. 强化疫情监测。

  

  5.1做好参会人员发热、腹泻、黄疸、皮疹等症状的每日监测。

  

  5.2 参会人员出现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急性起病,发热[体温≥37.5℃],或有明显的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佩戴口罩,到论坛会址医务室或医疗机构就诊。根据病情轻重,患者可单独居住一间客房休息治疗或者住院治疗。

  

  5.3 论坛年会期间,各现场医疗点,承办地区周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要加强对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腹泻病例、发热伴皮疹病例的监测工作,如发现参会人员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腹泻或皮疹症状患者明显增多,应及时将可疑疫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以便及时了解原因,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6. 应急物资、人员储备。

  

  市、县卫生部门应储备充足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检测试剂等防控物资,并组织相应数量的医学观察组与传染病防控组,配备足够的临床经验与流行病学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以便快速、准确判断可能出现的各种传染病疫情,及时应对,防止疫情扩散。


  (二) 出现疫情时的防控措施

  

  论坛年会期间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在强化上述防控措施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应急监测与报告

  

  疫情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后,立即进行控制处理,并按规定用最快的方法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疾控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一旦确定疫情,应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保持信息沟通顺畅。

  

  2. 严格病例管理,控制传染源。

  

  2.1做好患者居住客房休息治疗或住院治疗的管理工作,划定安排隔离场所,指定专人负责患者休息治疗的生活保障和管理工作。

  

  2.2 对年老体弱者或有慢性基础性疾病的患者,应劝其到指定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2.3 病例隔离治疗期间,应做好受污染的用具、用品和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对患者的生活垃圾、排泄物或呕吐物实行严格消毒处理。

  

  3. 密切接触者管理。

  

  原则上不必对散发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判定、追踪、登记和医学观察。可对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人员发放健康告知书和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健康宣传材料,进一步强化常规自我健康观察。

  

  对霍乱及其他感染性腹泻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可针对性地予以预防性服药。

  

  4. 应急处置。

  

  论坛年会活动期间,一旦发生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单位应立即按照《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件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各现场医疗点和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有关传染病的流调、采样、隔离等防控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同时做好传染源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落实疫点、疫区的消毒等卫生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5. 风险沟通。

  

  5.1 一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参会人员通报疫情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维护正常的会议和生活秩序。

  

  5.2 做好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耐心解释,稳定情绪,并给予适当的关心与照顾。

  

  6. 论坛年会规模调整或停止措施。

  

  一旦疫情发生,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活动;必须开展的活动,应当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并落实相关防控工作方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疫情的严重性和发展的不同阶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评估,做出酌情调整活动规模或提出暂停活动进程的建议,组委会可根据情况进行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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