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石政办函[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推进我市“三年大变样”、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市政府对2010年度全市44个行政执法部门和2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藁城市、市公安局等23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认真落实2011年依法行政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按排名先后)
一、先进县(市)、区(9个)
藁城市人民政府
井陉县人民政府
辛集市人民政府
灵寿县人民政府
赞皇县人民政府
长安区人民政府
赵县人民政府
正定县人民政府、裕华区人民政府 (并列第8名)
二、先进市直部门
(一)一类执法部门(8个)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建设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房管局
(二)二类执法部门(4个)
市审计局
市粮食局
市财政局
市司法局
(三)三类执法部门(2个)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