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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04 生效日期: 2011-01-04
发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布文号: 淮府[2011]2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的通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的通报

  (淮府〔2011〕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克 服各种减收因素的影响,保持了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全年组织财政收入106.08亿元,增长41.4%,创近年来历史最高水平,为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 展、“十一五”的完美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上述4家单位给予奖励并通报表彰。

  

  2011年,是 “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促进经济全面回升的攻坚之年,希望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 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努力完成明年各项目标任务,为确保“十二五”开好局再立新功。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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