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商建函[2010]941号
商务部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
(商建函[2010]941号)
河北、山西、吉林、安徽、福建、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度国内贸易信用险补助等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0]776号)精神,为建立现代化二手车流通体系,提供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二手车流通,决定2010年在你省(市)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交易透明度,提升服务功能和品质,激发二手车流通活力,促进汽车消费。
主要目标和任务:通过财政支持,引导企业以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市场服务功能升级、改善交易环境为重点进行升级改造,促进二手车交易量持续增长。
二、试点企业条件
申报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正式开业3年以上,并已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设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二手车交易大厅,能够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具备查验车辆法定证明及凭证和办理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手续等服务功能;
(四)东部地区年交易量不少于1万台,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年交易量不少于3000台,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改造所需的配套资金;
(五)遵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按时上报二手车交易、价格等信息统计报表。
三、升级改造重点
按照《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附件1)的要求,重点进行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化和服务功能的升级改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二手车交易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应包括车辆入库管理、库存管理、出库管理、报表、数据传输等,实现二手车交易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管理。
(二)建立二手车交易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交易车辆信息及价格发布平台、消费者查询系统、交易流程控制系统、保障交易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驻场商户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员工绩效考核、闭路监控系统及安全、消防报警系统等。
(四)改造二手车交易大厅,完善相关设施,具备办理交易服务、信息查询、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功能。
为确保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所需交易、服务、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已由商务部组织统一开发,将免费提供给二手车交易市场使用。
对按本通知要求实施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达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的,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标准原则上每个项目1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请试点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择优选择承办企业,提出试点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方案应明确本地区项目安排原则和标准、具体项目安排意见、地方配套资金等保障措 施,以及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具体程序等方面的详细要求,同时须附加盖省级商务和财政部门公章的项目安排一览表(附件2)、承办企业提交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项目申请书》(附件3)及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二)加强项目协调和指导。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措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 的支持,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等相关政策。要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升级改造。及时跟踪和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帮助企 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顺利实施。请于每月月底前向商务部报送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实施进度表 (见附件4),首次报送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三)做好项目验收和总结。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并及时进行验收和总结。有关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项目验收小组,依据《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 和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对建设完成项目逐一验收,对未按要求建立并正常启用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不得通过验收。验收结束后, 有关地市级验收小组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验收结论(需明确验收是否合格),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 随机抽查,并于2011年6月底前将符合要求(附件5)的验收报告和总结报商务部、财政部。
根据项目实施和验收情况需对具体项目安排进行调整的,应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审核验收等工作,严格按规定用好专项资金,不得擅 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得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要指导企业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专项检查, 并提供有关资料。
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如有问题,及时向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反映。
附件:
1.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
2.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安排一览表
3.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申请书
4.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实施进度表
5.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验收报告有关要求
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
一、主要功能
消费环境良好:场区布局合理,车辆及人员进出口设置合理,各类标识清楚齐全,环境整洁、美观;场内设置查验区、评估区、展示区、交易大厅、停车场等设 施;交易大厅宽敞明亮,并设有专门的消费者休息区,各项服务完备;具备查验车辆法定证明及凭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功能。
交易便捷顺 畅:场内交易流程示意图及引导牌、交易手续办理说明及注意事项等设置明显清晰;触摸屏式车辆信息查询、电子排队叫号设施齐全,可供消费者随时查询待交易车 辆的基础参数,包括品牌型号、颜色、驱动方式、变速箱类别、首次上牌日期、使用性质等相关信息,查询同时期、同品牌参考价格,以及各项手续是否完备以及交 通违法记录等重要信息;方便消费者办理相关手续。
信息发布及时:能应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布待交易车型、颜色、使用年限等车辆主要信息,并及时更新已交易车型价格等信息,供消费者参考。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二手车交易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应包括车辆入市交易登记、车辆基本情况、可供交易车辆情况、成交情况、报表、数据传输等,实现二手车交易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管理。
(二)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管理系统。包括交易车辆信息及价格发布平台、消费者查询系统、交易流程控制系统等。
(三)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管理系统。主要包括驻场商户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员工绩效考核、闭路监控系统、安全、消防报警系统等。
(四)改造二手车交易大厅,完善相关设施,具备办理交易服务、信息查询、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功能,具有电子排号、电子显示屏和3台以上触摸屏式信息查询等设施。
三、管理制度
(一)建立驻场商户管理制度,制定经营行为自律规范,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二)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保证二手车交易等信息的及时录入、发布并按规定报送,保证二手车交易信息管理等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和倡导有条件的市场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建立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对场内服务人员及商户工作人员定期培训考核,推行持证上岗,不断提升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附件2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安排一览表
填表单位(公章): 单位:平方米、万元
序号 | 省/市 | 升级改造项目承担企业情况 | 项目情况 | 备注 | ||||||
企业名称 | 注册 资本 | 经营 面积 | 交易大厅面积 | 二手车交易量 | 二手车交易额 | 主要改造内容 | 项目总投资 | |||
填报日期:
附件3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
项目申请书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现有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市场开业时间、总投资、注册资本、职工人数;2009年二手车交易量、销售总额、利润总额、上缴税收,资产负债率;驻场经营主体(包括经销企业、经济机构和鉴定评估机构)个数、职工人数等。
(一)场地
场区面积、交易大厅面积、驻场经营主体占地面积。
(二)设施(具有下列设施需注明数量)
用于建立二手车交易管理信息系统、二手车交易服务管理系统、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等设备设施。
(三)服务功能(具有下列服务功能须明确)
查验车辆合法性、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过户、保险、纳税等手续。
二、升级改造有关内容
(一)项目投资: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其中设备、设施和场地投资;
(二)改造内容:对新增或改造设备、设施和场地等应列出明细;
(三)建设进度:升级改造进度安排、起始时间等;
(四)预期目标和效果:主要包括新增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及利税总额;新增商户数量和就业人数等。
附件4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实施进度表
填表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实施情况 | 验收情况 | 资金拨付情况 | |||||||
省 | 市 | 项目名称 | 承担企业 | 立项时间 | 项目进度 | 完成时间 | 验收时间 | 通过/ 未通过 | 是/否 | 金额 | |
填报日期:
附件5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
试点项目验收报告有关要求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验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升级改造验收的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2.新增场地、主要设施、驻场商户和从业人员情况;
3.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和企业管理等信息系统建立与应用情况;
4.交易大厅升级改造情况;
5.改善交易环境、便捷顺畅交易、及时发布信息等功能提升情况;
6.具体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二、升级改造预期目标和效果
包括预期新增交易车辆数量、交易金额、利税总额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