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屠管字[2009]9号
各设区市屠管办:
为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确保畜禽定点屠宰厂出厂肉品质量合格,保证国庆节和元旦节日肉品市场安全,我办定于下半年分两次对猪、牛、羊、鸡鲜肉产品质量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第一次,6月1日-6月30日;第二次,12月1日-12月30日。
二、抽检人员:由受委托检验机构和我办人员组成抽检小组,每组4-5人。
三、取样范围:按设区市畜禽定点屠宰厂总量的20%进行抽检,每厂抽取代宰和自宰两个肉品样品,每个样品1公斤。
四、检测项目: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 猪肉》行业标准(NY 5029-2008),结合目前肉品易出现的问题,重点检测“水分、砷(无机)、土霉素、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菌落总数”5个项目。
请各设区市屠管办积极配合抽检取样工作,并将通知精神通报相关企业,确保取样工作顺利进行。抽检结束后,我办将对抽检结果及时通报各市。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任 廷
联系电话:0311-87909751
传 真:0311-87909750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