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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旅游局关于集中开展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09 生效日期: 2008-10-0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市(行署)旅游局(委):
  今年以来,全省旅游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吉炳轩书记在全省边贸旅游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把旅游业作为一个产业全面审视和发展。统计工作是一项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省旅游局党组历来十分重视统计工作。近期,省旅游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加强旅游统计工作,决定年内集中两个月左右时间,全面开展全省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落实全省边贸旅游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明晰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国内旅游统计方法和手段
  1.统计指标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推荐的定义,'旅游'指'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她们惯常环境,到某些地方并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一年的活动。'并提出旅行和访问的目的包括六大类:'休闲、娱乐、度假'、'探亲访友'、'商务、专业访问'、'健康医疗'、'宗教/朝拜'、'其他'。
  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旅游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国内游客是指不以谋求职业、获取报酬为目的,离开惯常居住环境,到国内其它地方从事参观、游览、度假等旅游活动(包括外出探亲、疗养、考察、参加会议和从事商务、科技、文化、教育、宗教活动过程中的旅游活动),距离超过10公里,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但不超过12个月的我国大陆居民。国内游客包括过夜旅游者和一日游游客两部分。
  国内旅游接待人数即来本地旅游的国内旅客。
  国内旅游收入是指国内游客在国内旅行、游览过程中用于交通、参观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市内交通、邮电通讯等全部花费。
  2.目前的统计方法
  从2004年开始,我省国内旅游统计是按《旅游统计调查制度》中的《地方接待国内游客抽样调查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采取'住宿+景点'方法,委托专门调查队伍组织实施抽样调查,采取以在旅游住宿设施调查过夜旅游者情况为主、在景点调查一日游游客和亲友家过夜的旅游者情况为补充的方式进行调查及统计推算,由省调查队按季度出数据,最终反映地方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及消费情况。目前我省的统计一是本地居民未进入景点没有统计;二是外地亲友探亲游未进入景点没有统计;三是公路客运没有全部纳入统计;四是海运没有全部纳入统计;五是自驾车没有全部纳入统计;六是就医疗养没有全部纳入统计;七是经济型酒店、家庭旅馆新业态旅馆没有全部纳入统计。
  今年的国内旅游委托抽样调查已将省内居民休闲旅游(出行6小时以上,不足24小时,且距离超过10公里,未进入景点)、外地亲友探亲游(侧重调查未进入景区游览部分)、省内居民出省游等部分纳入调查内容,加入总体测算中。
  二、开展全省涉旅行业统计调查的内容、方法、步骤
  从旅游供给入手,以地市为单位,自下而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旅行业统计调查,摸清涉旅行业底数。具体调查工作由各地市旅游局组织实施,省旅游局进行全面工作督导。
  1.内容:
  (1)交通
  调查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的客流人次和客运收入。调查车辆租赁(包括出租车)收入/人次。公路方面,从车流量入手,补充调查自驾车游人数。
  (2)住宿和餐饮
  调查住宿设施(包括星级宾馆、经济型酒店、旅馆、招待所、内部宾馆和家庭宾馆等)的营业收入总额、客房收入及餐饮收入;全社会餐饮企业营业收入。
  (3)游览
  调查游览点(包括风景名胜区、游览景区、公园、博物馆等)营业收入及门票收入。
  (4)购物
  调查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营业收入及全社会零售企业营业收入。
  (5)娱乐
  调查文化娱乐机构(包括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美容美发、洗浴按摩,其他娱乐场所等)经营收入。
  (6)邮电和通讯
  调查本地邮政业务总量(消费额)和电信业务总量(消费额)。
  (7)其他
  上述之外提供旅游服务的企业(如旅行社,预订中心等)营业收入。
  2.报告期:2008年。
  3.方法:
  (1)从各相关部门取得数据;
  (2)对没有现成数据的,组织进行全面统计调查。
  4.实施步骤
  常规旅游统计工作从需求角度入手,以旅游者为样本取得数据;本次统计调查工作与常规旅游统计不同,从供给角度入手,大量数据需要从相关部门取得,它是一项全新视角下的工作,运行中势必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本次调查工作,省旅游局决定以齐齐哈尔为先期工作试点市推进工作。待取得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人员配备后,在全省有序铺开。
  (1)试点市:从10月15日到11月末为集中调查期。
  (2)其他地市:从11月1日到12月15日为集中调查期。
  (3)从12月中旬到12月末为数据整理期。
  5.组织保障
  成立全省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薄喜如,副组长:刘显富、王永生、李兵、李大方。由省旅游局和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包片推进组,深入地市,对13个地市的调查工作进行包片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市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领导牵头,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从人员、资金、时间、条件等方面保证本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各地市旅游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统计部门、相关涉旅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最终上报的数据需会同当地统计部门共同认定。
  3.试点城市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省调查工作探索道路。其它地市要根据总体要求不等,不靠,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做好各项先期筹备工作。
  4.包片推进组要加强与地市的协作配合,深入调查研究,与基层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情况。
  5.统计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能虚报、假报,要应统尽统,务求科学准确。 二○○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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