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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北省2008年村镇规划设计项目获奖结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6 生效日期: 2008-09-16
发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冀建村[2008]570号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二〇〇七年度全国城乡规划设计(村镇部分)评优工作的函》(建规村函[2008]034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规划设计(村镇部分)评优申报暨河北省优秀村镇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评优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08]307号),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村镇规划评优活动,现将评审获奖结果通报如下:
    此次方案征集活动,石家庄、保定、秦皇岛、沧州等市积极组织,共推荐设计方案方案31个,分别由省内10家规划设计单位和院校完成。经专家评审,共评出井陉县天长镇总体规划等3项一等奖、河北省新农村规划建设研究等6项二等奖、唐山市丰南区稻地镇总体规划等11项三等奖(获奖名单见附件)。
    本次参评的31个村镇规划项目,类型丰富、种类齐全,不但包括了村庄规划、镇规划,还包括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题研究等。规划项目在深度、内容、表现技法等方面都较往年有了新的提高和突破,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规划成果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范标准,图纸不但内容完整、规范,而且表现手法丰富,图面整洁、美观。二是在内容、深度及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均有较大突破。如规划加强了对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用地空间管制等有关内容。三是规划深化细化了近期建设规划内容,增强了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此次评优中的村镇规划虽然取得了较大进步,但还存在一定问题,比如一些编制人员对国家和省的法规、标准学习不够,个别村镇规划成果不够规范,指标预测不严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方案不具体、不明确;缺少对《城乡规划法》中强调的“公共政策、公众参与”内容的研究与探讨等。
    在今后的规划设计工作中,各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城乡规划法》和我省出台的技术性规范把好质量关,协助政府做好规划纲要的评审和规划成果的审批工作;各规划设计单位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本单位信誉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制规划。希望各市村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单位认真总结此次参加全省村镇规划评优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继续努力,推动全省村镇规划设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河北省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获奖名单(略)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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