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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2001-07-19 生效日期: 2001-07-19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计价格[2001]132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请为中国纤维检验局核定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函》(质技监局计函[2001]0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等问题的复函》(财综[2001]3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中国纤维检验局组织全国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理论考试为两科,每科收费标准为50元;实践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每人550元,选择纤维高容量测试系统(HVI)检验的,每人可加收80元。 
  二、《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证》工本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三、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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