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经综法[2007]167号
各市经委: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推动企业依法治企工作,省经委将对各市企业法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当地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总体情况。包括企业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工作建设情况、机构设置情况以及在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等情况。
2、各市近几年在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包括政府推进这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3、各市下步对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推进企业法制工作的设想和对省经委推进这项工作的建议。
二、调研对象
1、省市重点支持和联系的大型工业企业(名单见省经委辽经运行[2007]133号、辽经企改[2006]200号文,可在省经委网站“经济运行”、“企业改革”窗口分别查询下载)。
2、各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一些中小企业。
三、调研要求
此次调研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并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如何转变职能,引导并规范企业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工作。为此,请各市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省经委将根据需要适时到各市听取汇报,并深入企业实地调研,请各市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1、请各市认真总结本市的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按要求形成各市对当地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同时在调研基础上向省经委推荐2-3户法制工作先进典型企业名单(附文字材料)。
2、请各市认真组织企业填报调查问卷。为了便于调查填报,省经委编制了以表格加文字的调查问卷,请沈阳、大连组织40户企业、其它各市组织20户企业填报。
3、请各市于7月30日前向省经委报送下列材料:一是本市企业法制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二是每个受调企业的调查问卷原件;三是典型企业名单及简要经验材料。
联 系 人:赵红 王子英(综合法规处)
联系电话:024-86892725、8689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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