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城管执办[2007]16号
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执法总队:
为切实做好四季度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围绕2007年局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城管执法金盾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遏制违法搭建、占道设摊、乱倒渣土等突出问题,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的实施,全面推动城管执法整体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重点内容:
1、继续加强乱设摊治理工作。强化对城市主要道路和区域占道设摊、兜售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尤其注重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贩卖违法书刊物及音像制品、贩卖假冒名牌商标商品,和妨碍道路交通类的无证设摊行为,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城市秩序。
2、大力开展渣土整治。要加大对偷倒、乱倒渣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对擅自处置渣土、无证承运渣土及车容车况不洁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市容环境的整洁。
3、扎实推进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在治理新的违法建筑上形成突破。要争取街道(镇)的大力支持和规划、房地等部门的有效配合,加快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切实遏制新的违法搭建的势头。同时,研究情况,制定计划,凝聚合力,努力在解决历史存量违法建筑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
4、着力实施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相关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职责分解的要求,切实牵头抓好对主要道路、区域范围内违章设摊、兜售物品、非法散发广告和强行乞讨行为的整治工作,注意做好对冬季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治理,同时配合做好整治“医托”等有关工作,为维护治安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做出贡献。
5、深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执法工作。各单位应深入贯彻有关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与语委的协调、配合,推动规范汉字在公共场所招牌、设施上的正确使用。
6、加强对非法散发广告及“三乱”行为的治理,运用语音告知、停机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容环境整洁。
三、活动时间:2007年10月至12月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这次专项整治,是对城管执法领域群众关心、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系列整治的重要阶段,是继续推进违法建筑查处和平安建设项目实施的重要节点,各单位对此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落实人员,落实责任,真正体现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中的战斗力。
2、注重协作,整合资源
各单位要根据各项整治活动的具体情况和不同要求,主动加强与市容环卫、公安、工商、民政、规划、房地、市政、语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配合,加强信息的交流共享,争取资源的充分整合,汇聚强大的执法合力,力求有效地破解工作中面临的难题。
3、加强督查,力求实效。
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检查,监督落实执法专项行动各项要求,督促执法人员振奋工作精神,改善工作方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市城管执法总队要做好对区际结合部的执法检查工作,对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开展“金盾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推动。
同时,各单位要做好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请于2008年1月10日前上报“城管执法金盾行动”专项活动的书面小结和执法数据表。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