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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我市正式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17 生效日期: 2002-09-17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布文号: 深农[2002]62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农业局注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在我市正式实施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农业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注 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深圳市农业局更名为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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