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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及编制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07 生效日期: 2006-12-07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筑府办通[2006]8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金阳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保护林地资源,推动“森林之城”的建设,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同时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及编制“十一五”年度定额的通知》(林资发〔2006〕184号) , 贵州省林业厅(黔林资通〔2006〕292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在全市开展“十一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及编制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及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占用林地总量按照确定的年度定额进行供给和管理。也就是在国家统一审批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下,将征占用林地定额作为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类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进行宏观控制,做好前置审核,实现林地征占用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和效率化。
   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是实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一项具体举措;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关于“管住总量、严格增量、盘活存量,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建立健全用地定额标准”的有效手段;是坚持走资源节约型道路,以节约集约使用林地来支持、保障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全面贯彻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实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和生态建设奋斗目标的可靠保障。必须强化保护和集约利用林地的意识,贯彻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管理,持续利用的方针,把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作为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切实加强对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的领导
  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认识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的重要意义。遵照贵州省林业厅(黔林资通〔2006〕292号)精神,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市人民政府成立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和协调编制工作。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负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的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领导小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编制县级工作方案,保证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定额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确保严格执行。同时建立预审制度、专家评审制度和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结合起来,为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保护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奠定基础。
  三、各部门加强协作,积极筹措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
  在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中,林业、财政、国土、经贸、规划、建设、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领导决策、公众参与、部门协作、技术支撑”的格局,共同推动工作的进行。在经费筹措和使用上,原则上外业调查经费由市、县两级按1:1的比例安排,其它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各区、市、县要积极筹措工作经费,保障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所要的外业调查、内业数据处理、图文制作等必须的工作经费,确保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搞好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
  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林地的可持续经营和利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坚持林地占补的动态平衡;坚持严格控制,不占或少占林地,实行计划使用;坚持生态优先,实行分类经营、分区管理;坚持科学引导需求,适度制约供给;对军事工程、国家重点工程、省级重点工程要保证用地,对经营性的建设工程要限制用地,对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利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要坚决禁止用地。
  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依据:一是本地区确定的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及各阶段林地可能的利用水平;二是国家和各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三是“十五”期间征占用林地中本地区各类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四是国家批准的“十一五”期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的主要内容:一是总结和分析本地区“十五”期间林地征占用情况及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二是分析“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对林地管理的趋势、林地需求与供给进行预测、分析和判断;三是提出“十一五”期间林地征占用年度定额和林地保护管理战略、方针、目标及保障措施。
  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的基本要求:一是森林资源数据统一有效,编制所用的森林资源数据必须符合要求,实事求是;二是总量控制和分项设置,在设置总量定额的同时,设置林地征占用分项定额,从征占用林地类型上可分为公益林地、商品林地两类,从项目使用上可分为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两类;三是兼顾林地保护和社会要求,既要注重林地资源的保护,又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要求;四是分类实施,区别管理。
  征占用林地定额的使用:国家林业局批准的林地征占用年度定额指标是各县级行政区年度审核审批林地的上限,不得突破。当年指标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因国家重点工程需要增加占用林地指标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申请。
  相关要求:此项工作于12月初开始, 12月13日前编制出《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草案,同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12月15日前报省林业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罗筑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帅 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建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守超      (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张海涛      (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罗恩华      (市林业绿化局副局长)
  周 翔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龚新民      (市经贸委副主任)
  魏定梅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刘 朱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陈 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迪华      (市交通局副局长)
  郑 勇      (市水利局副局长)
  赵姝英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段 迪      (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赵家珍      (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刘本立      (小河区政府副区长)
  班德勋      (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陈 曦      (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向 洋      (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黄家雄      (高新区工委副书记)
  李 刚      (金阳新区管委总工程师)
  彭存斌      (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张 恺      (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张朝洲      (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佘 龙      (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罗恩华任办公室主任,郑卫东、万志民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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