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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农业局转发市农业局2006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及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7 生效日期: 2007-02-07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农业局
发布文号: 汕府办[2007]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上报的《2006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及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实施整改,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七日


2006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及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345号)以及《2006年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粤农(2006)56号)的精神,省减负检查组于今年1月对我市的潮阳区、潮南区进行检查。市减负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农业局、人事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法制局等减负成员单位组成两个检查组,对金平区等五个区县以及市级涉农收费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涉农收费公示情况、召开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等方法进行。现将我市2006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通报如下: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把减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2006年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和《广东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使农民通过减负实现增收。据统计,去年全市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的有76个村(居),筹资金额273.96万元,农民负担人均0.86元,对比2003年7月税改前,减负率达到99.15%,基本实现零负担,全市没有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1、完善减负工作责任制,部署全年减负工作。2006年初,根据省减负工作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减负办和市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全市减负工作意见(汕市农(2006)57号);各区县也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度减负工作方案,明确全年工作重点,落实和完善了减负责任制,形成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减负工作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和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一是涉农收费公示制。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做到“统一公示单位、统一公示形式、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公示格式”,达到规范、统一和方便操作的目的,使广大群众能随时掌握涉农收费的政策依据、范围、标准和项目,参与监督涉农收费行为。二是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去年秋季起在全市农村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据统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全市年可减轻农民负担2.285亿元;通过对农村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年可减轻农民负担0.25亿元。三是农村报刊征订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制。根据《广东省全面实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的意见》(粤新出联(2004)10号)的精神,加大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的宣传力度,基层干部、群众、农村中小学普遍对此反映良好。四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和《广东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没有出现因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农村社会稳定。
  3、清理涉农收费项目,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各区县于去年初对各涉农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时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21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0项,年减轻农民负担158万元。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格执行《广东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确保“一事一议”费用的收取使用符合上级的规定。
  4、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一是贯彻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根据粤发(2005)1号文件精神,全面免征农业税,并严格按照中央的政策规定,禁止对农村税费改革前税费尾欠进行追收。二是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广东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程序,严格控制上限人均15元的标准,全市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的76个村(居),全部符合每年每人不超过15元的标准,筹资总额为273.96万元。其中潮阳区221.96万元、潮南区52万元,其他区县没有开展“一事一议”筹资。
  5、加强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和监测工作。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加强对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对有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的76个村(居)进行重点审计。市教育局对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对错位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有关学校进行整改。此外,设立减轻农民负担市级监测点4个、区县级监测点14个,农民负担监督员180人,加强对减负工作的动态监测。同时,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卡的管理,全市农民负担监督卡发卡率达94%,基本实现了一户一卡。
  2006年,我市的减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干部、农民对涉农收费政策理解出现偏差。涉农收费涉及范围较广,涉及农民的收费项目中许多不是专门面向农民收取的,但有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认为只要是涉及农民的收费项目都是农民负担;许多农民认为,税改后任何收费都不应交纳。二是农民的隐性负担仍较重。虽然农民的合理负担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由于农业生产资料涨价等因素使农民所承受的隐性负担依然偏重;城乡结合部的供水由于没有直抄到户,农民的水费负担仍然偏重;部分沟渠污染严重,增加了农民的种田和养殖成本。三是从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市级涉农收费部门虽然与市政府签订了减负责任书,但年初没有制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对落实减负责任制工作不够重视;个别镇存在下发文件要求村(居)征订报刊的现象,导致报刊征订的数额超过省的规定要求;部分镇(街道)、村(居)和涉农收费部门公示不够规范,公示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个别村(居)收取农业经营性服务收费,没有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农民同意和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上墙公布,也没有按实际发生的数额收取,而是把它变成固定收费项目。
  针对上述问题,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积极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确保农村减负政策落实到基层,使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减负实现增收。
附表:1、2006年汕头市各区县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考核实绩表(略)
  2、2006年汕头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实绩表(略)


汕头市农业局
二○○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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