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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23 生效日期: 2003-05-23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2002年底,省政务信息网纵向网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联结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100多个省直部门及11个设区市。大部分省直部门和11个设区市建立了网站,部分省直部门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实现了网上表格下载和一站式审批服务,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省政府决定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我省政务门户网站的建设
  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是我省在国际互联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是省直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对外服务的窗口,为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途径。省直各部门必须充分依托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在该网站上发布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公告通知、政策法规等信息,同时公布领导信箱、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并指定专人受理、回复,方便各地群众通过互联网向各级政府部门建言献策、监督指导。各设区市政府、各部门还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发布专项信息。已建网站的省直部门和设区市要调整栏目,充实信息内容,要落实专人负责每天动态更新。没有建网站的省直部门和设区市,要积极组织力量于2003年9月底之前建成开通,所有的网站都要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链接。省信息办将于2003年下半年对网站组织一次专家评比。
  二、全面实现审批项目网上表格下载
  搞好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是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设区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以政务信息网统一平台为依托,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2003年9月底前,全省凡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设区市政府,都要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实现网上表格下载。
  三、大力推进网上资源共享
  各设区市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政务信息网统一平台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公文数据库、法规数据库和宏观经济数据库等专业数据库,实现网上资源共享。
  四、充分利用省政务信息网公共应用平台
  省政务信息网已建成了统一的政务电子邮局,可为省、市、县三级政务部门免费提供电子邮箱服务。为了保证信息的方便快捷交流,防止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攻击,节省投资经费,各设区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充分利用好省政府信息网统一电子邮局进行信息交流交换,不得另行重复建设。各部门必须利用在建的省政务信息网公文交换系统,年内基本实现公文在网上的传输。
  五、搞好本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建设是实现政府管理信息化的关键。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以需求为导向,树立服务思想,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应用建设。省信息办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搞好全省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标准规范,各设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管理的“五统一”原则,搞好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我省电子政务建设。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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