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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31 生效日期: 2004-05-31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府办函[2004]7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农村信用社开展以市为单位实行统一法人工作的领导,确保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冷晓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梁冰(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锦成(市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庄树高(东莞银监分局局长)
  邓玄泰(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助理调研员)
  何沛良(东莞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黎自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傅平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
  莫灿洪(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信社联社,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沛良同志兼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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