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委办[2003]13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200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3月14日
浙江省200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3年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200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按照中央和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职人员、各级领导干部模范遵宪法和法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工作能力,着力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遵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继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加深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等精神实质的理解。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有关行政管理和WTO规则的法制宣传。围绕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重点加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文化市场、金融市场、旅游市场和财税秩序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对有关“严打”整治斗争和安全生产、维护公共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要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宪法和基本法律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完成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的学习任务。精心组织省直机关法制报告会、全省巡回法制讲座和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省委组织部、省普法办将统一印发《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登记证》,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三)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各级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使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增强学习效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注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继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经贸、工商、技术监督、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工作,重点学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培养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水平和能力,促进诚信制度建设。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健全这一群体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机制,并努力使我省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突破。
二、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开展基层和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结合行业职能和特点,认真实施行业依法治理方案,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各级普法主管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发挥行业优势,加大对有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环境资源和保护、税收管理、防空、献血等专业法的社会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开展重点治理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
(七)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切实把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通过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不断深化和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于部实行民主监督。今年各地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成果,年内争取全省有30%的行政村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
(八)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继续开展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促进维护城市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拟于今年召开全省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进一步规范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改进方法,创新形式,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
(九)创新载体,健全网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要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多渠道、宽领域地开辟法制培训、法制宣教阵地,进一步发挥好党校、农村夜校、社区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同时,要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联络员、信息员和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注重开发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现代化工具,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面。进一步办好浙江普法网站《钱塘法治网》。继续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化内涵,扩大声势,营造法治氛围。
(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要在换届后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普法主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努力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