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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部署,现就我市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落实好各项支农政策,全方位扩大农村改革开放,抓好一批重大项目,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农民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明显提高,农村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发展。
主要奋斗目标:全市农业增加值增长5.7%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5%以上,城市化率同口径提高2个百分点。
一、以大力实施“三个集中”为重点,增强推进城乡一体化实效
1、积极推进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进一步完善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抓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抓好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增强发展后劲。通过控制土地供给和采取异地招商等办法,严格控制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外新布点工业项目。新建和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全部要进入工业集中发展区,逐步引导集中发展区外的工业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
2、积极推进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支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优化重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依法维护农民和业主合法权益。
3、积极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按照“突出特色,体现风貌”的要求,提高县城和14个优先发展重点镇的规划和建设水平。落实和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和宅基地置换政策,引导农民向县城和区域重点镇集中居住规划区集中。通过规划导向、政策扶持和严格控制零星建房等有效措施,引导散居农户居住实现相对集中。
二、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
4、抓好一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以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骨干企业为重点,加快发展一批规模大、技术强、效益好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全年实施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200个以上,其中新建和扩建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4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同比增长30%以上;出口创汇达到2.5亿美元。结合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计划,规划建设一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
5、做强龙头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选择部分扩张力强的重点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加快培育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单打冠军”。年内年产值或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发展到35个,3亿元以上的发展到12个。认真落实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所办的加工、流通实体给予适当减免税费的规定,为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信息、市场、人才等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500个。农业产业化各类主体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户面达到55%。
6、发展优势产业。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特色农业和出口创汇型农业。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重点推动优质粮油、蔬菜、食用菌、柑橘、茶叶、林竹、中药材等优势农产品向主产区、适宜区集中成片发展,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带。积极发展生猪和节粮型畜牧业,通过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方式,促进适度规模养殖。以产业化推动农业标准化,着力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区。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产品优质率,主要农产品综合优质率达到64%,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三、以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为重点,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7、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化工业布局,大力发展特色县域工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7.0%以上,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8.0%以上。继续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结合重点镇建设和旅游开放,大力发展农家休闲、旅游、商贸、餐饮、运输等农村服务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劳务市场,抓好劳务输出。通过多种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全市新转移农村劳动力6万人以上。
8、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工作。按照“农民需要培训、政府支持培训”的思路,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农民培训,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加大培训投入,建立农民、企业、政府共同投入的培训新机制。引导性培训3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万人。
9、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城乡统一、平等的就业政策。鼓励和支持本市企业、社会组织更多地吸纳本市籍农村劳动力就业。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统筹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健全服务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维护好农民工权益。
四、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农村发展环境
10、抓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抓紧建设已确定的城乡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在城郊结合部改造、县城和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农村“新居工程”建设以及国道、省道干线改造、旅游路网、县际公路、重点城镇过境公路等方面统筹规划一批大项目。
11、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抓好中低产田土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继续抓好岷江、沱江(成都段)等重要江河堤防工程建设,整治病险水库,更新改造老化机电提灌设施,配套完善排灌体系。各级财政要在整合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从预算内新增财政中安排一部分资金,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助专项资金,形成政府补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受益农民自主创业、自愿投工投劳相结合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国家和集体投资的基础设施,可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由业主或农民承包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乡(镇)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使用。对经营性工程,可组建法人实体,也可拍卖给个人经营。
1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打通断路、加密村道、联网村社,积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向郊区和农村延伸。规划和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巩固提高退耕还林成果。全年完成管护天然林572.39万亩,新建公益林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40平方公里。继续抓好村容镇貌整治和农村“三改”工程,编制并实施沼气等农村新能源发展规划,继续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认真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70%用于县以下的规定,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
五、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13、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以及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水利、林业、农机、气象、供销等服务网络。做好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巩固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农村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和困难家庭子女“两免一补”政策。健全灾害应急体系,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14、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机制。结合乡(镇)改革,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对农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农业资源保护,农村公共信息、公共卫生和基础教育及农民培训等公益性事业,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同时,积极稳妥地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分离,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
15、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文化先进乡(镇)”、“文明村镇”、“五好文明家庭”、“双文明户”建设等精神文明活动,切实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抓好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六、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重点,努力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6、深化乡(镇)改革。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解决好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完善区(市)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向乡(镇)延伸,提高其服务水平。依照村民自治和有利于发展的要求,稳妥地推进村组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从2005年起全市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及附加。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的规定。采取综合措施,继续化解乡村不良债务。
17、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倾斜。加大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和办法,鼓励业主开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并规范其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金融服务“三农”的力度,金融机构在区(市)县及以下的机构、网点新增的存款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探索新的抵押担保办法,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产经营权质押、动产质押、物权抵押、龙头企业担保、农户联保、担保公司贷款等方式,探索建立由自然人或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积极探索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
18、完善城乡一体的配套政策。认真落实有关城乡一体的配套政策,切实解决好农民的社保、就业、教育等问题。根据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完善相应配套政策。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把城市管理的机制和办法真正延伸到农村。
七、以切实维护好农民根本利益为重点,营造农村和谐社会环境
19、继续抓好农村扶贫开发。进一步完善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实施扶贫开发动态管理。增加扶贫开发财政投入。继续实施“新村扶贫工程”、“帮扶促变工程”和“帮户脱贫工程”。坚持领导干部定点帮扶制度,完善部门对口帮扶工作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扶贫开发。贫困村、经济发展缓慢村农民人均增收350元以上,帮户脱贫0.8万户。加大对丘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抓好金堂、蒲江丘区综合开发试点工作,示范和带动全市丘区发展。
20、切实解决好影响农村稳定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妥善处置农村村组集体资产,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保等问题。抓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农村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21、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责任制,实施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破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继续做好农村反“邪教”工作。
八、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22、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学习,把握规律,提高推进城乡一体化、服务“三农”工作的能力。强化执行力,确保农村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切实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推动发展的作用。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对分工和内设机构做出相应的调整,齐抓共管,把工作扎扎实实地延伸到农村。
23、改进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认真贯彻市委“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倾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抓住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总结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2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项目年等重点工作,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等方面取得实效。坚持“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加强区(市)县、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全面推进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差额直选”。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
“万村建设”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好村级组织的作用。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强化为民服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农村政策,带领群众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民主管理、依法办事、建设和谐村镇的本领。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善于发现并宣传先进典型,为基层干部大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