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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9 生效日期: 2006-11-29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信息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以及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8号)精神,提高本市信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加强信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相关文件可在上海市人事局网站(www.21cnhr.gov.cn)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shanghaiit.gov.cn)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上海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加快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信息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8号)精神,结合上海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就本市开展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信息领域“653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围绕上海市“十一五”信息化发展重点,紧跟世界信息技术发展步伐,不断优化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结构。坚持政府推动、企业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动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批适应本市信息化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为加快本市信息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国家信息领域“653工程”办公室已将上海市列为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示范城市。
  根据实施国家“653工程”的要求和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的目标任务是:从2006年下半年起,对全市信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重点是各类中高级人才。通过培训,使中高级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创新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适合本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信息化人才梯队建设。
  三、组织机构
  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由市人事局和市信息委组织实施,成立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653工程’办”)。成立上海市信息化人才培养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
  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对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市信息“653工程”办负责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的日常工作。市信息“653工程”办设在市信息委。
  专指委在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的指导下,为本市信息化人才知识更新提供咨询意见,对培训体系建设等实施评估。
  四、培训对象和方式
  (一)培训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接受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分为以下三类:
  A类: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已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以上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职称;或取得本市中级以上信息化认证证书(如信息技术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B类: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并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条件的人员。
  C类:有一定的学历和经历,在本市从事信息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育以及高级研修班等培训方式。
  五、实施内容和要求
  (一)实施内容
  上海市信息领域“653工程”将在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软件技术、信息安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信息化应用等重点领域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及公共科目的培训,重点开发知识融合类、技术前瞻类、应用工具类等培训课程。
  组织编制《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科目指南》,制定科目的培训要求,认定一批优秀课程,整合教学资源,力争有较多课程列入国家“653工程”培训课程目录。
  (二)实施要求
  1.在信息领域“653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各委办局、各区县人事局、各区县信息委、各相关行业(专业)协会应根据上海信息领域的人才需求特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653工程”培训工作,并根据工作安排完成培训任务。
  2.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结合信息化建设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开展与岗位业务相关的专项技术培训。经认定后可纳入信息领域“653工程”。
  3.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信息领域“653工程”的重要性,组织安排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鼓励各单位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情况作为职业能力考核、人员岗位聘用和人员使用的依据之一。
  4.参加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对考核合格者发放证书并记录相应的学时和成绩。
  5.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将信息领域“653工程”列入市信息委信息化发展专项,每年落实一定专项经费,用于“653工程”的实施。
  2.将信息领域“653工程”列入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653工程”总体计划中,并给予重点资助。
  3.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培训经费要支持信息领域“653工程”,各单位要鼓励信息化人才参加信息“653工程”专项知识更新培训,落实知识更新培训计划。要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内容。
  4.开展信息“653工程”专项培训的相关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要尽量减轻学员负担。
  (二)制度保障
  1.建立信息领域“653工程”证书登记制度和统计制度。参加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用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培训证书》以及由市人事局和市信息委用印的《上海市继续教育证书(信息技术领域)》。市信息“653工程”办负责培训人员的学习情况统计、证书登记和管理工作。
  2.建立信息领域“653工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由市“653工程”办组织专指委的专家对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培训师资等进行评估,实施监督检查,确保信息领域“653工程”按计划、要求实施。
  3.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信息领域“653工程”进展情况,发布列入信息领域“653工程”的课程及相关信息,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4.建立信息领域“653工程”工作联系制度。由各委办局、各区县人事局、各区县信息委、信息领域各行业(专业)协会的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联系网络,定期交流工作情况,落实工作计划。
  5.建立上海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服务管理综合平台,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撑。
  七、实施步骤
  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在信息领域“653工程”的实施中,要不断完善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体系,同时做好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一)筹备阶段(2006年下半年)
  2006年下半年开始筹备,成立市信息“653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市信息化专指委。广泛开展信息领域“653工程”的调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着手《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科目指南》的研究。2006年底上海市信息领域“653工程”正式启动的同时,试点培训班开班。
  (二)实施阶段(2007年-2010年上半年)
  全面实施信息领域“653工程”项目,开发一批培训课程,形成有本市特色的培训课程体系,力争有较多的课程列入国家培训课程目录。梳理信息领域分类人才岗位,制定分类人才标准。建立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体系和证书登记管理机制,加快教材库和信息专业人才库的建设,形成信息化人才管理的基本模式。完成计划培训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对本市信息领域“653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评选先进组织单位和优秀培训机构,并予以表彰。研究规划下一步信息化人才培训工作任务。
  附件: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协调小组
  组 长:郑惠强(市信息委副主任)
  副组长:凌永铭(市人事局专技处处长)
      郭中朝(市信息委科技处处长)
  成 员:张 玥(市信息委科技处副调研员)
      孙薇蓉(市人事局专技处)
上海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办公室:
  负责人:郭中朝、张  玥
  成 员:丛建平、高  华、吴亦闻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人事部决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简称“653工程”)。现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人事部决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简称“653工程”)。
一、指导原则
按照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在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一些重要专业技术领域,以提升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快我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以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带动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分行业、分地区组织实施,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大力宣传现代继续教育理念,推动全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
二、目标任务
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于2005年至2010年6年间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等5个领域,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培训300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专项继续教育,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加快建立和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与制度体系,在不同的行业领域建设一批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丰富和充实教学资源,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基本需要,经专家论证,开设相关的继续教育公共课程,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修。通过实施公需科目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培养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整体能力。
(二)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根据五个行业专业领域的发展和人员知识更新的需求,紧跟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
1、现代农业领域。围绕我国现代农、林、牧、渔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培训农业中高级科技和推广人才、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科技和管理人才以及相关培训的师资力量。举办一批“现代农业重大理论业务高级研修班”,每年培训300名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动植物重大自然灾害预测与减灾、畜牧技术、现代林木培育、森林资源检测与林火监测、野生动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节水抗旱、现代水利等重点课题,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选派专家学者到西部和东北地区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完善由各级农业、林业、水利学会、科研院(所)、教育培训机构等构成的培训实施体系。通过多种方式,每年培训10-15万名现代农业领域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现代制造领域。紧紧围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按照振兴装备制造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在电子制造、新材料、重大装备、精密仪器、汽车工程、系统集成等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培训15-20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要求,在现代制造领域广泛开展信息化、机电一体化、计算机辅助设计等面向行业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知识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和机械装备的融合、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的结合,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大力提升我国现代制造业的水平。在珠三角、长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制造业、装备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依托部分高校、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院和大型企业建立一批现代制造技术继续教育基地,实现人才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
3、信息技术领域。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紧跟世界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以中高级信息技术人才为重点,在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软件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库、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开设相关培训项目,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与世界接轨的信息行业继续教育体系。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要,分门别类地培训不同行业领域的信息化人才。举办系列信息化技术高研班和学术、技术论坛,加强信息产业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力量培养,开发现代化的培训教材、远程多媒体培训课件。每年培训10一15万名信息技术领域各类中高级复合型、实用型人才。
4、能源技术领域。围绕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重点在石油石化、电力、煤炭等领域开展继续教育, 每年培训15一20万名能源技术领域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依托大型国有石油石化企业现有培训体系,健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对专业技术业务和管理骨干进行培训。建立石油石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远程培训网。在大型石油石化企业、石油院校建立若干能源技术培训基地。推动清华大学等著名高校与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开展共建学习型企业活动。
根据电力科技规划,制定电力行业2006一2010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逐年组织开发高压输电技术、超超临界技术等高新技术的重点培训项目。利用电力行业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和教育资源,搭建教育培训机构与电力企业之间的供需平台。依托国内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和骨干电力企业,系统开展电网、发电、施工等领域的现代电力技术知识培训。依托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和部分大型核电站,广泛开展核电方面的新知识培训。
制定煤炭行业2006一2010年全行业的急缺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采煤、煤田地质、煤矿机电、煤炭洁净利用及环境保护等专业知识的更新培训。依托“全国煤炭行业现代化远程教育培训网”,整合煤炭行业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培训,使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相关专业在生产和安全岗位上的技术人员,普遍得到一次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培训机会。推进煤炭企业建立正常的培训制度,提高煤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素质。
5、现代管理领域。以急需紧缺的管理专业门类为主,开展包括投融资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和上市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以及企业制度、结构调整、国际化经营、资源节约与利用等方面的培训课程,每年培训7一10万名中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引进和开发各类现代管理课程,不断丰富完善我国管理知识体系。依托行业协会、国内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企事业单位进行各类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注重管理知识培训与管理实务相结合,理论培训与提高实际管理能力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知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举办示范性高级研修班。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结合五个行业领域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采用多种方式,每年举办30至50期高级研修班,培训2000至300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各地区、各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行业领域技术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举办一批高研班。人事部选择其中选题新、层次高的高研班,纳入人事部的整体规划。每个行业领域每年举办50期左右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研班。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各级人事部门、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探索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简便有效的多种培训方式方法。
1、集中培训。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和单位可以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集中培训。
2、高级研修班。各级人事部门可结合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面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举办多种形式的示范性高研班。相关行业领域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优势和特点举办高研班。
3、结合工作实践培训。各地区、部门、行业和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重要和特殊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4、网络、远程教育培训。依托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等现有的培训资源,充分利用网络、卫星传输、广播电视等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5、自学。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同需要,采取自选、自修等方式进行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培训。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类型人才的实际需要,也可以采用多种其他形式,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1、“653工程”的具体工作由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共同组织实施。不定期召开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与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的联席会议,就“653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进行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推进以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为主,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配合;具体工作的实施以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为主,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参加。2、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对“653工程”实施工作的指导和评估。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负责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建设1、实行证书登记制度和统计制度。专业技术人才参加“653工程”的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记录相应学时。对各行业领域开展的主要“653工程”项目,由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负责在协会网站进行网上备案,并对全国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参加“653工程”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和统计。2、建立“653工程”项目定期发布制度。由人事部汇总“653工程”培训科目及课程,定期面向全社会通报“653工程”进展情况和重要活动,发布列入“653工程”的科目、课程及相关信息,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653工程”的继续教育活动。3、建立评估检查和论证制度。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653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人事部对“653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653工程”重大项目要经专家论证。
(三)职责分工
1、人事部:负责制定“653工程”的总体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审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等;统筹规划和领导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举行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
2、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受人事部委托,研究发布公需科目指南,制定公需科目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制作培训教材和课件;负责与相关行业协会、施教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承担专家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653工程”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和统计工作;开展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培训等具体的培训工作。
3、地方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本级继续教育协会负责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对本地区相关领域的继续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各类继续教育资源,在本地区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会同本级继续教育协会,共同承担“653工程”的各项继续教育活动。
4、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单位:负责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653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专业科目的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组织编写本行业领域的专业教材和课件,并负责各类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现代农业领域的“653工程”由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协按职能分工负责,中国农学会、中国林学会和中国水利学会等参加。现代制造领域的“653工程”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参加。信息技术领域的“653工程”,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能源技术领域的“653工程”暂由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牵头,有关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以及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业务范围分别组织实施。现代管理领域的“653工程”由中国企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按照“653工程”的统一规划,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和大型企业的继续教育机构,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技术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5、专家指导委员会:受人事部委托,制定“653工程”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对实施情况进行巡教、巡考和督察,对相关部门行业提出建议,对“653工程”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培训大纲、教材课件进行评估,对“653工程”的施教机构进行评估,指导“653工程”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
(四)服务体系
1、搭建服务平台。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继续教育机构,要加速继续教育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教材库,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
2、加强施教机构建设。在“653工程”实施过程中,人事部委托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制定工程施教机构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度高的施教机构,引导各类继续教育资源向优势施教机构集中,建设一批示范性、社会化的继续教育基地。各地区、部门和行业可以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3、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依托人事部政府网站、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制定参训人员网上备案、登记和统计办法,建立全国继续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社会信息技术资源,建立全国继续教育网络体系。运用各种网上手段开展网上远程学习、登记、交流和查询服务等活动。
(五)经费保障
1、各级人事部门和各“653工程”负责、参加单位要积极筹措经费,现有继续教育专项经费要向“653工程”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向“653工程”投入。列入“653工程”范围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教育培训经费。
2、施教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其他
1、各部门行业和相关单位要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包括“653工程”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时间累积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参加“653工程”培训的时间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鼓励各部门行业和相关单位把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的内容,并和人员的岗位聘用结合起来。
3、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开展“653工程”的宣传工作。对在“653工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五、实施步骤
本实施方案采取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方式,从2005年起到2010年分步骤推进。
(一)启动阶段(2005年一2006年上半年)
1、2005年,广泛开展“653工程”的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至少下发两个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办法,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
2、2006年上半年,部署公需科目培训,开展信息化能力和知识产权两门课程培训,全面启动五个行业领域的培训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一2010年上半年)
2006年下半年一2010年上半年,每年开展一定规模的公需科目培训,大规模开展五个重点领域的“653工程”培训活动。在“653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一批适合继续教育社会化普及的优秀课程和教学资源,重点扶持一批优质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同时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对“653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或行业另行制定。没有列入“653工程”范围的行业领域,可以参照“653工程”的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的继续教育工作。
关于印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省级市和有关城市人事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继续教育)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总装备部司令部,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有关会员单位:
  为推进信息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实施,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现将《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落实《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国信息技术发展和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06年至2010年,在我国信息技术领域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12万人次左右,6年内共培训信息技术领域各类中高级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60-70万人次左右。通过专项继续教育活动,使各类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技术领域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提供良好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服务。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提高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专业素质,不断加快我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
(二)紧密结合信息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求,紧跟世界信息技术发展步伐,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增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优先培训急需紧缺行业和专业的技术业务骨干,带动整个信息技术领域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开展。
(四)按照政府推动、单位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不断推进“653工程”实施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三、主要内容
(一)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紧跟世界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以信息技术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在软件与集成电路、通信工程、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重点领域,每年举办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和学术技术交流论坛,培养信息技术中高级复合型、骨干型人才。对参加“653工程”范围内高级研修班的专业技术人才统一颁发《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二)依托国家在信息技术领域建设的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继续教育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培训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技术骨干,推进项目、资金、人才培养的一体化建设。
(三)建立广泛合作机制,与各相关行业、协会合作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根据相关行业、协会的人才需求特点,在企业信息化与资源规划(ERP)、医疗卫生信息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等多个领域,与科技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众多行业主管部委建立紧密合作,积极引入用友软件、思爱普软件(SAP)、华为、中兴等国内外著名科技企业参与行业信息化人才培养,不断优化培养机制,联合各行业配套培养中高级信息技术人才。
(四)以社会发展客观需求为指导,把握信息技术领域的最新趋势和主流,以软件、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库、动漫、游戏等当前紧缺人才领域为突破口,确立10个重点实施专业领域,不断丰富和完善课程体系与教材课件,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信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能力培养与测评体系,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五)推动“产、学、研”技术合作,积极结合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面对政府部门信息中心和广大院校、科研机构,集中开展电子政务、信息化办公等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
(六)鼓励各地区、各企事业单位结合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开展专项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可将培训计划报“653工程”办公室,经评估纳入到“653工程”的统一规划。
(七)选择上海、深圳、大连、无锡、成都、西安等信息产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作为实施“653工程”的重点,人事部、信息产业部予以积极的政策支持,地方政府配套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典型城市的示范作用,促进全国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的实施。
(八)建立包括卫星、互联网等多种有效实施途径和手段在内的远程教育培训网络,面向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信息技术远程继续教育。采取多种优惠方式,开展普及性知识更新培训,努力普及推广各类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知识,缩小“数字鸿沟”。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方式
信息技术领域的“653工程”由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组织实施,信息产业部具体负责。成立“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负责“653工程”的重要事项决策、领导和协调工作;组建“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受领导小组委托对“653工程”实施进行指导和评估,对开展的主要项目和课程体系进行论证;成立“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以及“653工程”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立在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 承担具体工作。地方各级人事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度建设
1.实行统计登记制度。委托信息产业部电子人才交流中心,按照人事部实施“653工程”的统一规定,利用“中国IT人才远程教育网”对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参加“653工程”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和管理。有关“653工程”统计及进展情况定期报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653工程”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并记录相应学时。参加“653工程”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信息产业部人事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
2.建立项目论证发布制度。组织专家对“653工程”主要项目、科目指南、培训大纲、教材课件等进行评估论证。“653工程”重要项目及时报人事部和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并在中国人事报、继续教育杂志以及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政府网站、中国继续工程教育网、中国IT人才远程教育网上公开发布。
3.建立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由领导小组及专家指导委员会对信息技术领域的“653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653工程”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各项培训教育工作,并建立必要的质量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人事部、信息产业部不定期地对“653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服务体系建设
1.搭建服务平台。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制定信息技术领域专业科目培训大纲,组织本行业领域的教材库和师资库,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
2.加强施教机构建设。广泛调动社会资源,与各省市信息产业、人事部门紧密结合,以大中专院校、社会办学机构和企业培训机构为依托,按照人事部的总体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由“653工程”办公室对相关施教机构进行教育质量评估认定,建设一批高质量、示范性、社会化的信息技术继续教育基地。
3.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653工程”办公室将依托“中国IT人才远程教育网”,建立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用各种网上手段开展网上远程学习、登记、交流和查询服务等活动。
(四)经费保障
1.人事部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对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支持,每年在信息技术领域选择部分选题新、层次高的高级研修班,纳入人事部整体规划,提供一定经费支持。信息产业部现有继续教育和培训专项经费向“653工程”重点倾斜。
2.列入“653工程”范围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比例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并重点向“653工程”项目倾斜。
3.有关施教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不能以“653工程”名义举办盈利性培训,所有收费培训项目须上报“653工程”办公室审批,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
1.信息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参加包括“653工程”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时间累计要求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2.鼓励信息技术领域相关单位把专业技术人才参加“653工程”培训的情况作为职业能力考核的内容,并和人员的岗位聘用与工作使用结合起来。
3.“653工程”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的宣传工作,对在“653工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五、实施步骤
“653工程”实施过程中,办公室每年要制定当年的具体项目计划,报请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审议,认定后由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06年)
下发实施办法,组建领导小组、专家指导委员会和“653工程”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信息安全、电子政务等高级研修班和集成电路、软件、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数据库等5门专业培训课程。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的宣传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2010年上半年)
2007年:继续以高级研修班带动社会化普及培训,选择有条件的省市,例如上海、大连、深圳、无锡、成都、西安等作为“653工程”开展实施的重点,以点带面,依托地方开展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与科技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众多行业主管部委建立紧密合作,开展符合行业特点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工作。
2008年:建设完成一批适合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有利于社会化普及的优秀课程和教学资源,确立一系列重点实施专业领域,推广优秀的典型案例,重点扶持一批国际水准的“653工程”施教机构。与用友软件、思爱普软件(SAP)、华为、中兴等国内外著名企业建立信息技术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以科技发展和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培养高层次信息技术人才。
2009年-2010年上半年:大规模实施信息技术领域的“653工程”项目,完善信息技术领域的远程教育体系,开发一批多媒体软件和课件,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建成一批高质量、示范性、社会化的信息技术继续教育基地。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对全国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六、具体项目实施细则
由“653工程”办公室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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