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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29 生效日期: 2004-09-29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4]16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自治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力度,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三突破”目标,根据2004年6月3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和8月29日全区书记、市长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并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建若干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由自治区各位副主席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负责的项目分工
  郭声琨副主席负责铝工业项目;李金早副主席负责林浆纸和钢铁项目;张文学副主席负责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吴恒副主席负责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项目;孙瑜副主席负责农产品加工和农林水项目;杨道喜副主席负责交通、电力、石化项目;刘新文副主席负责侨务引资项目;马飚副主席负责县域经济项目。

  二、成立8个项目推进工作小组
  根据重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成立8个相应的项目推进工作小组,专项负责所属项目的前期推进工作。
  (一)铝工业项目推进工作小组。郭声琨副主席任组长,百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交通厅、林业局、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华银氧化铝一期工程、平果铝氧化铝三期工程、平果电解铝二期工程等项目的推进工作。
  (二)林浆纸和钢铁项目推进工作小组。李金早副主席任组长,钦州、北海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局、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环保局,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金桂浆纸业一期工程、中外合资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柳钢异地改造防城港企沙千万吨级钢铁厂等项目的推进工作。
  (三)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张文学副主席任组长,北海、钦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交通厅、林业局、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4年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26号)要求推进的沿海基础设施项目的推进工作。
  (四)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吴恒副主席任组长,项目所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经委、科技厅、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交通厅、林业局、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项目的推进工作。
  (五)农产品加工和农林水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孙瑜副主席任组长,项目所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业厅、经委、水利厅、财政厅、农垦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局、发改委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桂林市漓江上游防洪及补水工程、桂中治旱乐滩引水灌区工程及其他农产品加工和农林水项目的推进工作。
  (六)铁路、电力和炼油项目推进工作小组。杨道喜副主席任组长,项目所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林业局、移民局,广西地方铁路公司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洛湛铁路(广西段)、沿海铁路改造、合浦至河唇铁路、田东至德保铁路、长洲水利枢纽、钦州火电厂、防城港火电厂、贵港火电厂、南宁火电厂、来宾火电A厂扩建工程、永福火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北海炼油厂等项目的推进工作。
  (七)侨务引资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刘新文副主席任组长,项目所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侨办、招商促进局、商务厅、发改委、经委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侨务引资项目的推进工作。
  (八)县域经济项目推进工作小组。马飚副主席任组长,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业厅、经委、发改委、财政厅、农垦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局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县域经济项目的推进工作。

  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铝工业项目。
  1.华银铝业氧化铝一期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桂西华银铝业公司,百色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交通厅、林业局、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地方铁路公司广西沿海铁路公司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华银铝业公司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加强与国家发改委衔接,争取国家尽快核准项目建设;自治区环保局配合华银铝业公司尽快取得国家环保局对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为项目核准提供条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配合华银铝业公司尽快取得国土资源部对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为项目核准提供条件,同时做好探矿权的转让和土地征用工作;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抓紧落实供电线路建设业主和投资;广西地方铁路公司抓紧落实田阳或田东至德保铁路专用线的建设方案;百色市人民政府抓紧落实项目供水工程业主,筹措资金,及时开工建设;德保县人民政府尽快动工建设进厂道路;华银铝业公司抓紧开展厂址“三通一平”和矿山道路建设等配套工程,为主体工程开工做准备。
  2.平果铝氧化铝三期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平果铝业公司,百色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平果铝业公司加强与国家发改委衔接,争取国家尽快核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百色市人民政府配合平果铝业公司做好矿山道路土地征用、矿山开采土地租用及工程相关工作;自治区环保局配合平果铝业公司尽快取得国家环保局对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为项目核准提供条件。
  3.平果铝电解铝二期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平果铝业公司,百色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平果铝业公司和中铝美铝工作组做好平果铝业公司资产评估、合资公司合同章程报批,力争2004年年底平果铝中美合资公司挂牌成立并上报项目建设申请报告书,争取国家尽快核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抓紧落实合资企业电源投资项目;广西电力有限公司抓紧落实项目过渡期供电方案;自治区环保局配合业主尽快取得国家环保局对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为项目核准提供条件。
  4.三水铝土矿综合利用工业性试验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经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快开展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指导项目业主会同有关单位抓紧做好该项目的矿产资源勘查、详查工作和总体综合利用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自治区环保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林浆纸和钢铁项目。
  1.金桂浆纸业一期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金桂浆纸业公司,钦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厅。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协助广西金桂浆纸业公司和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中咨公司做好项目建议书的评估工作和项目核准的催批工作;自治区环保局、国土资源厅和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广西金桂浆纸业公司尽快取得国家环保局环评报告批复和国土资源部用地预审意见,为项目核准提供条件;钦州市人民政府协助广西金桂浆纸业公司落实银行贷款承诺函,并落实200万亩林业基地任务以及供水、供电等项目外部配套工程;自治区林业局协调好项目造林工作。
  2.中外合资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高峰浆纸业有限公司广西斯道拉恩索有限公司,北海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北海市人民政府负责督促项目业主尽快确定新厂址,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完成新厂址初步可研报告的修编工作,争取尽快上报,并切实落实好林地,协助业主完成造林任务;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北海市人民政府做好项目核准的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尽早核准项目;自治区林业局负责督促高峰浆纸业有限公司尽快与外商合资成立中外合资浆纸业公司,并协调好项目造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环保局要配合做好项目核准所需的相关工作。
  3.柳钢异地改造防城港企沙千万吨级钢铁厂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柳州钢铁(集团)公司,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催促中咨公司尽快拿出项目咨询意见,并配合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国家将该项目列入钢铁工业发展规划;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要尽快与国内外钢铁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落实项目业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
  (三)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北海、钦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交通厅、林业局、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具体推进方案:按桂政办发[2004]26号文件的要求推进沿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
  (四)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园区建设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经委、建设厅、招商促进局、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局、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具体推进方案:加快现有各类开发区及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完善园区各项配套条件;落实国家与自治区赋予各类开发区的有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规范园区的设立,明确园区的产业定位,强化各类开发园区规划与功能,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做大做强我区一批重点开发区及园区;加大工作力度,引进扶持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特色的产业发展群体的项目;各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和进园项目的服务工作,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对园区政策措施的落实负领导责任,区直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进行组织协调。
  (五)农林水项目。
  1.桂林市漓江上游防洪及补水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桂林大禹水利开发公司,桂林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发改委、林业局、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水利厅要加强与水利部的沟通联系,催促水利部尽快将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报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要做好跟踪落实和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核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环保局配合桂林市人民政府做好土地征用、环境评价等工作;桂林大禹水利开发公司抓紧完成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可研报告的修编,尽快上报审批,并加快项目招投标等工作。
  2.桂中治旱乐滩引水灌区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来宾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水利厅协助来宾市人民政府加强与水利部的沟通联系,督促水利部尽快审批灌区规划;自治区发改委协助来宾市人民政府做好项目建议书跟踪落实和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核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环保局配合来宾市人民政府做好土地征用、环境评价等工作;来宾市人民政府抓紧组建项目法人,抓紧完成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同时督促设计部门尽快完成灌区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尽快上报审批。
  (六)铁路、电力和炼油项目。
  1.洛湛铁路。
  主要责任单位:贺州、梧州、玉林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局、财政厅、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及梧州、贺州、玉林市人民政府配合铁道部做好项目的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在2004年年底前批复可研并批准开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环保局及贺州、梧州、玉林市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及相关工作。
  2.合浦至河唇铁路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北海、玉林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催促铁道部尽快完成前期工作,争取在2005年开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局配合北海、玉林市人民政府做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及相关工作。
  3.沿海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防城港、南宁、钦州、北海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催促铁道部尽快下达改造投资计划;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局配合防城港、南宁、钦州、北海市人民政府做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及相关工作。
  4.田阳至德保铁路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地方铁路公司,百色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广西地方铁路公司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催促铁道部尽快将该项目纳入国家铁路建设计划,力争与华银铝业一期工程同步建设。
  5.长洲水利枢纽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梧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移民开发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核准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核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局配合梧州市人民政府做好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工作;梧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快施工准备工程进度;自治区移民开发局配合梧州市人民政府加快移民搬迁进度;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要加紧落实项目供电双路方案。
  6.钦州火电厂。
  主要责任单位: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钦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钦州市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核准催批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环保局要配合钦州市人民政府加快海域使用手续的办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7.防城港火电厂。
  主要责任单位: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核准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并批准年内开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配合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做好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工作;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水、电、路等配套工程的建设。
  8.贵港电厂。
  主要责任单位: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贵港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林业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核准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并批准年内开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配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做好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工作;自治区环保局做好项目环境评价的相关工作;贵港市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水、电、路等配套工程的建设。
  9.南宁电厂。
  主要责任单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南宁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林业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核准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对该项目支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林业局配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做好土地、林地征用手续的办理工作;自治区环保局做好项目环境评价的相关工作;南宁市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水、电、路等配套工程的建设。
  10.来宾火电A厂扩建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核准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并批准年内开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配合来宾市人民政府做好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工作;自治区环保局做好项目环境评价的相关工作;来宾市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水、电、路等配套工程的建设。
  11.永福电厂扩建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桂林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核准催批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批复并批准年内开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配合桂林市人民政府做好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工作;自治区环保局做好项目环境评价的相关工作;桂林市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水、电、路等配套工程的建设。
  12.广西炼油工程。
  主要责任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
  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发改委配合北海市人民政府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沟通联系,争取国家尽快核准项目并督促业主在2005年开始开展各项施工前准备工作,并督促业主兑现承诺,力争在2006年正式开工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七)侨务引资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侨办。
  配合单位: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商务厅、发改委、经委。
  具体推进方案:加强与国外华侨组织、团体的沟通联系和交流,宣传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环境等情况,推介重大项目,吸引华侨到我区的工业区和华侨投资区投资建设;抓好一批已签约的华侨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促使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和已开工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县域经济项目。
  主要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水产畜牧局、林业局、招商促进局、发改委、经委、建设厅。
  具体推进方案:营造全民创业的发展环境,积极扶持一批本地和外来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着重搞好以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优势资源工业为重点的特色经济;重点培育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组织化程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优势资源开发企业,加快协调推进一批涉农面广、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重要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建设;以产业推进城镇化建设,推进一批企业与城镇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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