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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采矿权人地质资料保护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29 生效日期: 2004-01-29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保护采矿权人依法汇交的地质资料,保障地质资料汇交人的法定权益,促进地质资料有偿使用,推进地质资料依法汇交,经研究,决定开展地质资料保护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辖区内所有采矿权人。 
  二、汇总调查范围 
  采矿权首次设立之后所进行的地质工作而形成的各类矿产(含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和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 
  三、调查内容 
  采矿权人名称、采矿许可证号、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的名称、报告形成时间、采矿许可证起止年月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定书)文号。 
  四、调查程序 
  采矿权人填好《采矿权人地质资料保护调查表》(附件1)并加盖印章后,向县级国土资源局报送;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核后,将本辖区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要求的,汇总并填写《地质资料保护调查汇总表》(附件2)向市级国土资源局报送;市级国土资源局汇总并填写本辖区《地质资料保护调查汇总表》(附件2)于2004年3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厅储量处报送。厅储量处邮箱地址:fjclc@sina.com。 
  五、本次调查任务时间很紧,请各市级国土资源局接本通知后,尽快组织开展调查工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 
  1、采矿权人地质资料保护调查表 
  2、地质资料保护调查汇总表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采矿权人地质资料保护调查表 
 
  填写单位(加盖印章):填写日期: 
  采矿权人名称 
  矿山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矿许可证号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起、止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名称 
  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形成时间 
  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单位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定书)文号 
 
  附件2 
 
地质资料保护调查汇总表 
 
  填写单位: 
  序号 
  采矿权人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地质报告名称 
  报告形成时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起、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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