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保护采矿权人依法汇交的地质资料,保障地质资料汇交人的法定权益,促进地质资料有偿使用,推进地质资料依法汇交,经研究,决定开展地质资料保护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辖区内所有采矿权人。
二、汇总调查范围
采矿权首次设立之后所进行的地质工作而形成的各类矿产(含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和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
三、调查内容
采矿权人名称、采矿许可证号、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的名称、报告形成时间、采矿许可证起止年月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定书)文号。
四、调查程序
采矿权人填好《采矿权人地质资料保护调查表》(附件1)并加盖印章后,向县级国土资源局报送;县级国土资源局审核后,将本辖区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要求的,汇总并填写《地质资料保护调查汇总表》(附件2)向市级国土资源局报送;市级国土资源局汇总并填写本辖区《地质资料保护调查汇总表》(附件2)于2004年3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厅储量处报送。厅储量处邮箱地址:fjclc@sina.com。
五、本次调查任务时间很紧,请各市级国土资源局接本通知后,尽快组织开展调查工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
1、采矿权人地质资料保护调查表
2、地质资料保护调查汇总表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采矿权人地质资料保护调查表
填写单位(加盖印章):填写日期:
采矿权人名称
矿山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矿许可证号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起、止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名称
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形成时间
地质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单位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认定书)文号
附件2
地质资料保护调查汇总表
填写单位:
序号
采矿权人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地质报告名称
报告形成时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起、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