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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计委关于做好《云南价格快讯》组稿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3 生效日期: 2003-01-23
发布部门: 云南省昭通市计委
发布文号: 昭市计价格[2003]26号

 各县(区)计划局:
  根据全省计划会议精神和云南省计委关于编辑发行《云南价格快讯》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计价监[2002]1365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同全省价格部门的信息交流,准确、及时、全面、具体的反映我市价格、收费、检查、认证工作动态,更好的宣传我市价格管理工作,为各级政府决策服务,为做好《云南价格快讯》组稿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稿单位:《云南价格快讯》稿件由昭通市计委价格科、收费科、市物价检查所、市价格认证中心、各县(区)计划局负责提供,市计委各科、所、中心提供稿件每月不少于一篇,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直报省计委价格监测中心。各县(区)计划局稿件每月一篇,由市计委价格科负责稿件的收集、编辑、审核及上报工作。如省、市有重要部署或者社会上出现重大有倾向性和突发性价格问题时,可以随时发稿。

  二、组稿内容:具体按《云南价格快讯》设置栏目内容组稿。(见附件)

  三、上报时间:各组稿单位每月30日前报出。

  四、上报方式:各县(区)计划局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计委价格科,电子信箱地址是:zhuti1969@yahoo.com.cn不能用电子邮件的用传真电报形式上报,传真号码:0570--2162349,并在首页注明《云南价格快讯》字样。

  五、考核办法: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按上报数量、质量、时间、稿件采用率等进行综合评比,年终按组稿单位的50%评优,对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差的给予批评,并将考核内容在委刊上进行通报。

  六、各县(区)计划局必须有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指出:价格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和重要杠杆,与很多政策密切相关,是改革的一项关键工作。所以,各县(区)计划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宣传价格管理工作的窗口,作为计划部门依法行政、树立价格管理权威的有利宣传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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