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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3年度市区纳税大户主要经营者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5 生效日期: 2004-01-15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襄樊政发[200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3年,我市在遭受“非典”袭击、严重洪灾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全市上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克难奋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超过预期的好成绩,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完成了年度计划。尤其是在财源建设工作中,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不断创新机制、加大技改投入、调整结构、拓展市场、强化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市区一批骨干优势企业的支撑和拉动作用进一步凸显出来,涌现出了一批纳税大户企业,为全市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和调动我市企业家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尊重市场主体、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市各项改革,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做大做强,培植和壮大我市财源,市政府决定,对2003年度上缴税收超过1亿元的企业主要经营者襄樊卷烟厂原党委书记马兴林(上半年主持行政工作)和厂长李金春(下半年主持行政工作)各给予5万元奖励,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福寿、湖北襄樊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骆民强、东风车桥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青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2003年度上缴税收超过5000万元(不足1亿元)的企业主要经营者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于占渤给予5万元奖励,对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清(下半年主持行政工作)和副总经理刘晓星(上半年主持行政工作)各给予2.5万元的奖励。对上述企业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可实行内部奖励,奖励标准比照主要经营者奖励水平的一定比例由企业确定,奖励资金由企业列支。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奖励的企业经营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尤其是企业经营者向受表彰奖励的企业经营者学习,学习他们勇于改革、锐意进取、勇挑大梁、多作贡献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克难奋进,争创一流,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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