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抗癌平丸”和“参灵丸”两种药品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23 生效日期: 1999-12-23
发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琼价工字[1999]406号
海南亨新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抗癌平丸”和“参灵丸”两种药品核价申请及成本资料收悉。根据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你公司提供的生产成本等情况,核定你公司生产的“抗癌平丸”和“参灵丸”两种药品含税试销零售价如下:   1、规格为1g×18瓶/盒抗癌平丸零售价228.30元。
  2、规格为3g/瓶参灵丸零售价32.50元。
  3、规格为3g×6瓶/盒参灵丸零售价192.80元。
  4、规格为3g×12瓶/盒参灵丸零售价382.80元。
  上述价格试销期为一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销期满后,请将试销价格执行情况上报我局,以便核定正式价格。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